丽丽,一个天津公司的销售总监,怎么也想不到,一场商务宴请会变成她人生的噩梦。
那天晚上,她陪老板王某应酬客户,几杯酒下肚后,意识就开始模糊了。
后面的事情,她完全断片了,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在脑海里闪回。
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和老板王某躺在酒店的同一张床上!
当时她整个人都懵了,脑袋嗡嗡作响。
王某却轻描淡写地说,大家都喝多了,别放在心上。
丽丽又羞又怕,再加上担心自己的职业前途,只能强忍着恶心,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假装忘记,它就不存在了。
丽丽开始频繁地做噩梦,白天也精神恍惚,甚至不敢和男性接触。
后来,她被诊断出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也就是咱们常说的PTSD。
终于,在丈夫的鼓励和支持下,丽丽鼓起勇气报了警。
酒店的监控录像清清楚楚地记录了王某把她带回房间的全过程。
丽丽这才明白,那天晚上,根本不是什么“意外”,而是王某蓄意的侵犯!
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构成强奸罪,判了他四年有期徒刑,还赔了丽丽3000块钱。
说实话,这个判决结果一出,网上直接炸锅了!
网友们纷纷吐槽,说这判决也太轻了吧?才四年,这跟嫖娼的罚款也差不了多少啊!
你想想,美国那个大名鼎鼎的电影制片人哈维·韦恩斯坦,性侵那么多女演员,最后被判了23年!
这差距也太大了!
从法律角度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具体怎么判,还要看具体案情。
有人说,这3000块的赔偿,可能只是针对丽丽的一些直接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什么的。
但精神损失费呢?这可是对她一辈子的伤害啊!
要是丽丽没有监控视频,那结果又会怎样呢?细想一下,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更让人气愤的是公司的做法。
他们竟然以丽丽旷工为由,要和她解除劳动合同,还说只要她放弃工伤申请,就给她一笔经济补偿。
丽丽当然不干了!
她去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
人社局确认丽丽的遭遇属于工伤,公司才不得不赔钱。
说真的,这公司也太不是东西了!
出了这种事,不积极配合调查就算了,还想着怎么推卸责任,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
简直是毫无人性!
根据劳动法,公司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丽丽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有些网友竟然说丽丽应该“息事宁人”,别把事情闹大。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真的让人无语!
好在,丽丽的丈夫一直陪在她身边,支持她、理解她,这给了她很大的力量。
也给其他受害者树立了一个榜样。
社会应该给受害者更多支持和理解,而不是指责和沉默。
这件事也反映出职场性骚扰的隐蔽性和复杂性。
怎么预防和应对职场性骚扰,真的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丽丽的遭遇让人心疼。
她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理上也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创伤后应激障碍”可不是闹着玩的,它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
性侵对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是巨大的,需要专业的心理疏导和治疗。
希望社会能更多地关注性侵受害者的心理健康,提供更多帮助。
这件事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如何完善立法,加大对性侵犯罪的惩罚力度?如何提高社会认知,消除对性侵受害者的偏见和歧视?如何加强职场性骚扰的预防和惩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积极寻找答案。
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免受伤害,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