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公布 法院道歉:表述不当造成误导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介绍,这个普法案例源自法院调解结案的...
“青岛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公布,法院:法官表述不当,诚恳道歉...
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介绍,这个普法案例源自法...
两行人人行道相撞 伤者获赔7万元 法院:未保持安全距离!
两行人人行道相撞 伤者获赔7万元 法院:未保持安全距离!(2) 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女子刘某十级伤残,又因其年近60,骨折对身体的影响程度较大。法官调取监控记录,表示刘某虽受伤,但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向回走,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经多次调解...
青岛公布两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 法院:表述不当造成误导_手机新浪网
#法院回应青岛2行人相撞案争议#【#青岛公布两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 法院:表述不当造成误导】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
#行人相撞案原被告均为女性##行人相撞案... 来自九派新闻 - 微博
#行人相撞案原被告均为女性#【#行人相撞案原告没有突然转身往回走#】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行人相撞...
青岛两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 法院:行人相撞未保持安全距离表述不当
【#青岛两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 法院:行人相撞未保持安全距离表述不当】#法院称青岛行人相撞案表述不当#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
山东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道歉:表述不当造成误导__财经头条
【#山东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道歉#:表述不当造成误导[话筒]】#法院就2行人相撞案表述不当致歉#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对于网传案情与真实案情存在出入的问题,青...
现场视频公布!法院就“青岛行人相撞案”道歉|相撞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 来源:央视新闻...
【未保持安全距离,#两行人人行道相撞伤者获赔7万元#】两个路人...
【未保持安全距离,#两行人人行道相撞伤者获赔7万元#】两个路人走路时撞在了一起,结果一人骨折,责任该如何划分?谁应该为事件负主要责任呢? 近日,山东青岛当地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据法官介绍,案件中,刘某和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
后续,男子走路“追尾”前方女子,被判赔7万,法院回应网友炸锅
对于为什么这样调解,法院的韩庭长给出了解释,刘女士在前方没有突发情况的前提下,突然转身,造成两人相撞的事故,所以应该负担主要责任,但王先生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不过这样的解释网友们并不买账,有人认为这位法官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行人安全距离。还有不少人在追问,既然需要保持行...
男子行走时“追尾”前方女性,判赔七万元,法院回应引发网友热议
法院的韩庭长说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刘女士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突然转身,导致了俩人相撞的事故,因此她得负主要责任。而王先生呢,由于没“保持安全距离”,也得担点次要责任。可这解释可没让网友们接受,大家纷纷表示,这位法官简直是新造了个词:行人安全距离。大伙儿也在忙着追问,既然说行人得保持安全距离...
马上评丨行人转身相撞案:走路该保持“安全距离”吗
之前,北京法院公布过一起类似的案件——行人逆行被绊倒致死案。2019年,北京某车站的进站口处,67岁的王老太在离开闸机逆行时,与身后正常排队检票的刘女士相撞,被对方的行李箱绊倒跌地。之后,王老太因为脑出血而不幸去世,王家人索赔62万元。“行人逆行被绊倒致死案”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所有诉讼...
走路突然转身与男子相撞,法院调解男子赔7万元,是否合理?_刘某和...
日前,青岛一起案例因法院提出“行人安全距离”这一概念引发网友关注。 案件发生在2024年,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撞在了一起,刘某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刘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二人就赔偿金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当事...
法眼|二人步行相撞 行人是否需要保持安全距离引热议
原图资料图:北京,街头的行人。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一起两名行人相撞的案件,日前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近日,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的普法课堂介绍了这起案件,两名行人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前人转身与后人相撞,造成前人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青岛李沧法院调解结案,认为后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
以案释法丨行人与行人相撞 责任如何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
以案释法丨行人与行人相撞 责任如何承担? 行人在路上与他人擦肩而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过要是两个人走着走着撞到一起,一方还因此摔倒受了重伤,伤者要求得到对方的赔偿,这时候责任应当如何分担呢?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被告杨某途经某小区门口时,因路面狭窄,与迎面走来的张老太撞到一起,导致张老太...
老人转身被撞致残,法院调解赔7万!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80岁老人在超市促销时因拥挤摔倒。法院认定超市未采取有效疏导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令承担80%责任。与本案的区别在于,该案损害源于经营者的组织过失,而非行人之间的互动。 案例二:无接触宠物惊吓案(重庆) 老人为避让未拴绳的大型犬而摔倒。法院认为饲养人未有效管理宠物存在重大过错,判赔3.6万元。本案的特殊...
“行人相撞赔偿7万”事件引发争议:法院判决合理性及公信力探讨
近日,山东青岛一起行人相撞案件引发广泛关注。62岁的刘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同向而行的王某相撞,导致刘某右股骨颈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调解,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判赔偿刘某7万元。这一判决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许多网友质疑:行人之间是否需要像车辆一样保持"安全距离"?法院...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丨李沧法院:走路时二人相撞,责任如何承担?
某日,甲与乙在李沧区某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甲在前行走时接听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后面正常行走的乙没有来得及躲闪,二人相撞,甲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二人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 承办法官详细梳理案件细节,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甲伤情进行了鉴定...
青岛的中院做了一个普法节目:走路时两人相撞,责任如何承担?
正前方也有一位行人与你同向而行,走着走着,前方的行人突然来个转身,与你迎面相撞,后经检查,摔倒者发生了一个创伤性骨折,而且被鉴定为实际伤残,那么对方自然会向你进行一个索赔。实际案例中,摔倒者是一位60多岁的阿姨,考虑到此次骨折对这个阿姨的平时的生活,身体健康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护理费、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