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值班时突发疾病送医后身亡,因抢救超48小时未被认定工伤
韦某生前是一名小学教师。2025年5月30日,韦某在学校值班突发疾病晕倒。当日,韦某被送医救治,接受开颅手术治疗,但术后预后不佳,仅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家属不愿放弃希望,要求医院继续抢救治疗。74小时后,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韦某所在学校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以抢救超48小时为由不予认定。韦某家属不服
抢救超“48小时死亡”拒认工伤,时间限定不应是道坎 - 百度知道
答案:“48小时”时间限定不应成为工伤认定的绝对障碍,需结合医学实际与立法精神综合判断,长远应推动法规修订以更科学合理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具体分析如下:“48小时”规定的法律背景与争议焦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列为视同工伤情...
职工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能否认定工伤及争议点
综上,邹某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抢救无效超过48小时才死亡,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月作出(2020)衡工伤不认5029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亦未违反法律法规。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邹某某的...
抢救超48小时不能定工伤?6年纷争终于画上句号
上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对“视同工伤”的规定有48小时限制条件,但不能对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作僵化的理解,使法律法规失去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指引作用而造成错误的社会导向,应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作出有利于劳动者和合乎情理的解释。本案中...
突发疾病抢救时间超48小时 不能认定工伤吗?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超过48小时死亡的,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职工在48小时内已经确定无存活可能,只是家属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放弃抢救,并经连续抢救致使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徐某因疫情居家...
男子抢救超48小时因公死亡 人社部门不认定工伤
10月8日,杜女士准备了相关材料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杜女士咨询律师后得知,其父亲的情况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不过,杜女士并未放弃,她从网上找了两例用呼吸机延迟抢救时间超48小时被法院认定为工伤的判决,交到了人社部门。 11月16日下午,杜女士拿到了乐山市人社局出具的决定书: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其...
抢救超48小时死亡不予认定工伤,再审申请也被驳回,最后一招胜诉...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新一批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引起了槐城律师的注意。工作中发病抢救超48小时后死亡 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颜某婧的丈夫梁某生前是西林县住建局干部。2016年9月29日,梁某受单位的安排出差开会,当日18时会议结束后,梁某与单位同事一同乘车回家。当日约2...
以案释法 | 职工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无法认定为工...
肖红在州友谊医院抢救过程中,于3月27日21时经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其自突发疾病经抢救至宣告死亡之间的时间确已超过了“48小时”,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故县人社局对肖红的死亡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州人社局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亦是正确的。
工伤认定锁死“48小时”?认准“初次诊断时间”!“死亡”不只看...
河南的杨某在抗洪抢险一线累到脑出血,起初也因超过“48小时黄金抢救线”不被认定工伤。案子经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确认杨某发病后48小时内符合脑死亡临床标准,案件最终胜诉,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 划重点:黄金48小时,从医生初次诊断开始算;脑死亡也是死亡,别只盯着心跳;抢救记录、工作强度证明,一张纸都不能丢!
突发疾病超48小时死亡、“过劳死”,不认定伤,就没办法维权吗?
一、为什么超过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有人认为规定为48小时过于严苛,没有人文关怀。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恰恰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因为视同工
...关于工伤认定的关键“48小时”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马老师所属学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以《120接诊登记表》记载入院时间为起算点,认为马老师从就医到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马老师的家属不服人社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人社局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平法案例】“无继续抢救意义”情况下,超过48小时死亡,能否认定...
2023年5月15日,李某某停止呼吸机支持后即死亡。事后,李某某家属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认为,李某某入院抢救至宣告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李某某家属不服,遂起诉至平阴法院。 【法院审理】...
突发疾病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是否认定工伤?-律师随笔|律图
劳动者被宣布临床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是其家属在其已无存活可能的情况下,本着尽最大努力维持生命的期望,不愿放弃呼吸机、心外按压等抢救手段的结果。在劳动者危重之际,其家属坚持抢救、不离不弃,亦属人之常情,符合社会伦理道德。此种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你是亲属会放弃抢救吗?
丈夫死后,小刘向当地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让她没想到的是,依靠呼吸机拖延的这“42小时”,成了她为丈夫索赔的最大“门槛”,她被告知,由于突发疾病至死亡超过48小时,因此无法认定工伤,并拿到了一份“非工伤认定书”。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款会少20多万元,所以,小刘咨询专业律师后选择向区人民法...
...关于工伤认定的关键“48小时”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马老师所属学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以《120接诊登记表》记载入院时间为起算点,认为马老师从就医到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马老师的家属不服人社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人社局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郑州男子抢救超48小时后死亡未认定工伤,家属起诉区人社局
被告诉讼代理人答辩表示,医院病历显示,截至第三人2021年9月29日申请工伤认定,龚明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根据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可见自然人死亡时间是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因此,龚明从抢救到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
工伤抢救超过48小时算工亡吗-法律知识|律图
导读:工伤抢救超48小时一般不算工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起算。超48小时通常不符条件,但非绝对,若能证明死亡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劳动关系、诊断证明等材料并按流程办理。
“抢救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的法理和情理之争
的规定,立法者其实也是有着各方利益的综合考量的——如果不设时间限制,那么雇员可以以任何突发的疾病来找雇主要工伤保险赔付,如果规定时间限制,那到底是24小时好,48小时好,72小时更妥帖,或者更多,在具体的时间确定上,立法者也是综合了各方利益权衡,最后定了一个48小时的抢救时限,超过了,不算工伤,没超过,算工伤。
【平法案例】“无继续抢救意义”情况下,超过48小时死亡,能否认定...
2023年5月15日,李某某停止呼吸机支持后即死亡。事后,李某某家属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认为,李某某入院抢救至宣告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李某某家属不服,遂起诉至平阴法院。 【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