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时评|司法慎杀的理性之下,该如何... 来自华商报 - 微博
二审法院在案件判决中选择死缓加限制减刑,体现着司法在“严惩”与“慎杀”之间的权衡。然而,法律的理性往往难以平息人心的悲愤。王某某被害的过程极为残忍,行凶前熊某只因强行抚摸被害人被拒,便转而选择杀人灭口,事后焚毁衣物、埋尸造假,增加侦查难度误导警方。若说这是“情感纠纷”引发的偶发事件,显然是对事实的粉饰。熊某
少杀慎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提高司法公信力:该政策的实施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人道性,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少杀慎杀宽严相济政策的法律依据 少杀慎杀宽严相济政策在多部法律中得到了体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
对贪官“慎杀少杀”但该杀定杀的理解
12月17日上午,当代大贪官李建平被司法机关严肃执行了死刑。广大民众为此拍手称好!群众对司法实践的理解更深刻了。并不是人们传言“贪官判死刑也不会死了”。我国对贪官“少杀、慎杀”并非从某一确切时间点开始,而是一个随着司法理念和实践发展逐步体现的过程:理念转变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死刑基...
让慎刑思想在当代司法中焕发新的魅力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陈子昂主张慎刑,批评当时司法状况:“刀笔之吏,寡识大方,断狱能者,名在急刻。文深网密,则共称至公,爰及人主,亦谓其奉法。于是利在杀人,害在平恕,故狱吏相诫,以杀为词。非憎于人也,而利在己,故上以希人主之旨,下图荣身之利。徇利既多,则不能无滥,滥及良善,则淫刑逞矣。” 唐朝以后宋、明、清等...
刑事案件不可滥用少杀慎杀的政策
尊重法律原则:少杀慎杀政策虽然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司法公正的追求,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或违反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如何在刑事案件中正确适用少杀慎杀政策 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在审理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时,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审查案件事实...
少杀慎杀并非防止冤案关键,需严格司法
盐城乾隆的谬论,少杀慎杀是为了防止冤杀。这几年冤案琢渐上升,有的不该判处死刑的判处死刑,他们的冤屈谁能给他们一个公道?若不少杀慎杀并然带来错杀、滥杀!在天朝,没有任何一起冤案是所谓命屈理不屈的,即虽然此人没杀人,但就是证据确凿,程序正确,所有的冤案都是没有证据,违背程序,所有的冤案都是司法人员...
...改革年鉴①丨学者谈“法援制度引入死刑复核”:避免错杀,坚持慎杀
我国当下的死刑复核制度与古代的死刑复奏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内在的连续性和一致性,都是通过规定死刑必须层报最高司法机关来控制死刑的数量,强调司法机关办理死刑案件的严肃性和国家对死刑判决的慎重性。此次《法律援助法》吸纳 “恤刑慎杀”的传统法律思想,强调国家不仅应审慎复核死刑案件,还应当赋予被告人申请获得...
贵州乡村命案背后 如何兼顾正义与民意
这个疑问,也是在考量司法在回应被害人家属及社会的合理诉求时,如何兼顾严惩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该案一审与二审法院在量刑时,均将熊某的“坦白”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一审法院认为,熊某归案后供述杀人罪行并指认埋尸地点,对侦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属于“认罪悔罪”。二审法院虽将“重要作用”纠正为...
贪腐死刑存废,中国这样权衡🔥 ...@桃子气泡水的动态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已成为死刑的主要执行方式。若死缓期间无故意犯罪,可减为无期徒刑,但终身监禁制(不得减刑、假释)的引入,实质上实现了对重大贪腐分子的“终身惩戒”。 🌐 政策导向:从“震慑为主”转向“标本兼治” “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 中国自2007年收回死刑复核权后,逐步减...
专家解读:正义的伸张与司法的明慎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的伸张与司法的明慎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 邯郸初中生杀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循了依法办案的法治原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解读这起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一是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依法追诉,不能听之任之。最高人民检...
对贪官少杀、慎杀是社会进步吗?律师李志勇:应修改刑法顺应民意
这一严格的多重要件限制,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死刑适用的审慎态度。(李志勇律师正装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从历史上看,死刑的威慑效果在腐败犯罪中备受质疑。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处罚措施可谓严厉,贪污60两银子以上就砍头,连女婿、侄子也不放过,但又怎么样呢?仍然没有刹住前腐后继的贪腐风气。实践研究表明,腐败行为的发生
少杀慎杀:法官一要坚持,二要解释-法律资讯/法治新闻-法邦网
我认为,为维护司法尊严,创造一个更好的司法环境,从最高法院到各高级法院,都应有所担当,及时做好死刑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适时公开死刑典型判例,使“少杀慎杀”观念深入人心,不要让所有压力都让下级法院和普通法官来扛。
胡云腾:论中国特色死刑制度的“三个坚持” - 知乎
(二)通过司法全面严格地控制死刑适用 司法控制死刑的途径,主要表现在严格执行死刑案件的司法程序,最高司法机关通过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司法案例,不断提高死刑适用的条件和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确保死刑适用的公正与准确,实现少杀慎杀,从个案着手把死刑适用数量降下来。 1.从实体法上严格限制死刑适用 ...
非常识_死刑与死缓,左右为难的云南高院
一方面是民众“杀人偿命”的民意,另一方面是一些法律界和媒体人士“少杀慎杀”不能从李昌奎案开始,李昌奎案死缓量刑偏轻的呼吁。最终,7月13日,云南高法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做出了李昌奎案再审的决定。但此案的争议尚未完结,又衍生了再审是民意审判、干涉司法公正的争议。
“要有如履薄冰的自觉和慎之又慎的作风”-中国法院网
“办案要下绣花功夫,对司法公信力负责” 刑事判决涉及对人的自由、生命及财产的限制与剥夺,涉及罪与非罪、生杀予夺,容不得半点马虎。汪蕾认为,一名合格的刑事法官,要秉承一颗善良的心,胸中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之间、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之间、诉辩双方的争议意见之间,以悲天悯人的换位思考能...
人民法院报编辑部文章:磅礴思想伟力引领严格公正司法 - 双鸭山市...
一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合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以良法善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 曾几何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用制度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与公正-期刊网
第二,死刑复核权的下放更多地是从便利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惩治犯罪分子的角度出发,在效率与公正之间更多偏向于效率。第三,不同类型犯罪的死刑核准权归属不同,在实质上造成了不同罪名之间死刑复核权的不平等。当下,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已成定局,故不赘述。但关于死刑复核的组织机构、制度设计等当须...
从死刑复核看司法严谨性
死刑复核作为刑事司法"最后一道闸门",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面审查、辩护权保障及证据标准把控,彰显我国"少杀慎杀"的法治原则与生命权保护机制。程序严谨性的三重维度 1.层级审查机制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案件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确保"两级法院三次审查"的过滤效果。复核范围涵盖事实认定...
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虽未直接体现在所提供的法律依据中,但可以从相关法律原则及司法实践中推导出其核心理念。以下是对少杀慎杀刑事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少杀慎杀刑事政策的内涵 少杀慎杀刑事政策,是指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处理,应秉持谨慎、审慎的态度,尽量减少死刑的适用,确保刑罚的公正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