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极恶”犯罪,精神病不必然免死
“不因精神疾病必然免死,不因病情必然轻判”,体现的是人民司法的精准、担当,对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负责、对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负责,对严重暴力犯罪零容忍:有相当的认知能力、控制能力,再去实施令人发指的犯罪,特别是将屠刀举向幼儿等弱势群体,这属于极恶犯罪,就可以依法适用死刑。从此前的“黄一川案”到本案的司法实践,也在进一步明确“精神疾病不能排斥死刑适用”的...
媒体:“极恶”犯罪精神病不必然免死 死刑判决彰显司法公正_新闻...
过往的一些司法实践可能让人误解,认为只要有精神病就不会适用死刑。实际上,“精神病人免死”并非刑法规定,也已被多起判决明确否定。 在叶德志案中,法院认为尽管其作案时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但他对行为违法性和后果有明确认识,手段特别凶残,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因此不对其从轻处罚。 该...
官方发声!精神病绝非免死金牌,法律绝不会让“恶人”逍遥法外!
因此,人们常说精神病患者免死其实是一种误解。他们并不是完全免除刑责,而是依据不同的法律途径进行处置。如果我们仅凭新闻标题或自媒体断章取义的信息做出判断,很容易被情绪左右,形成错误认知。这并非法律纵容犯罪,而是在努力寻求维护社会安全与保障特定群体权益之间的平衡点。然而,这条平衡之道往往难以被人理解,...
精神病不应成为免死金牌:恶性犯罪背后的社会治理困局与破题之道
2025年5月27日,成都市中航城小区杀人案开庭审理,再次将“精神病患犯罪追责”的争议推向舆论顶峰。27岁的海归女子王某雅在家门口被同小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梁某某刺死,而凶手因“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可能面临减刑判决。这一结果引发公众对“精神病免死”惯例的强烈质疑:当精神疾病成为恶性犯罪的“护身符”,司法如何平衡...
我们呼吁:不能继续让精神病成为“免死金牌”
8月12日,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席某某今年23岁,有精神疾病诊疗史,已被刑事拘留。 花样女孩无辜遭遇不幸,嫌疑人有精神病史,这些信息再次冲击公众神经,大家在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对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表达了压倒性的支持态度。
极目锐评丨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精神病未必是免死金牌 | 极目新闻
就是说,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截图) 那么,精神病是否为“免死金牌”呢?这就更复杂了。第一种情况可以排除。第二种,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种情况,并没有排除判处死刑。第三种,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
法制日报发声!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法律绝不会为恶人挡灾!
若属于间歇性精神病,即病情时好时坏,那么在精神状态正常时实施犯罪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仅是部分丧失控制能力,这并不代表免于刑罚,而是可以适当减轻处罚,相关规定在刑法中有明确说明。那么那些被认定无刑责的人,就真的什么事都没有了吗?也不是,他们不会被当场放走,而是要由法院作出决定,送去...
精神疾病不是“免罪金牌”!下陆法院一锤定音:该判就判!
经黄石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案发时仍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那么问题来了——精神病人犯罪,真的可以完全免责吗? 法院判决: 精神疾病≠免罪,该坐牢还得坐牢! 审理此案期间,下陆法院对占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水平进行了全面严谨地审查,多次前往占某所在医院与...
精神疾病是免死金牌吗?从成都案件看司法公正与公共安全的平衡
一、法律框架:精神疾病不等于免责金牌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需根据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判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若犯罪时无法辨认或控制行为,经司法鉴定确认后,不负刑责,但需强制医疗。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若部分丧失辨认能力,仍需担责,但可减轻处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精神病人...
叶舒华发声: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
案件曝光后,不同群体的反应折射出复杂的社会焦虑:网友在社交媒体刷屏“死刑”,认为精神病鉴定是“钻法律空子”;还有网友表示焦虑:“家门都不安全,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对精神病人犯罪有着明确的三种处理情形:其一,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完全不能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进行...
官方发声:精神病非免死金牌,法律不容恶人逍遥法外
标题党可别带偏了节奏。精神病患犯事了,可不是直接放出来,得换个地儿蹲大牢——精神病院。上海就有一例,那家伙把人给捅了,在医院里治疗了整整8年,等放出来连微信支付都不会用了。这哪儿是免了责,分明是给判了个无期。法官可不是好惹的。据去年北京某法院的数据,在那些申请精神病鉴定的刑事案件里,只有14%的
精神病非免死金牌,精神病人犯罪同样受罚
精神病,不是一张免死金牌。 6楼2020-11-13 17:17 回复 小壹2019 铁杆吧友 8 对精神病的污名化,还来自于一些狡诈的罪犯。臭名昭著的美国黑手党“教父”文森特·吉甘特(Vincent Gigante),曾是纽约最大犯罪家族的总指挥,为逃避牢狱之灾,他使尽手段把自己乔装为精神病,穿着浴袍和拖鞋在某小镇游荡了30多年...
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
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19岁少女血溅景区,我们还要纵容多少"疯魔"?这世道怎么了?一个19岁的花季少女,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捅死在景区,凶手轻飘飘甩出一句"她有精神病"就想逃脱制裁?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个恶魔行凶的理由竟是被害女生拒绝了他的搭讪!网友的怒火已经烧穿了屏幕:"他知道挑软柿子捏,知道找女生...
法制日报发声,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法律绝不会为“恶人”撑腰...
所以公众口中的太便宜他们了,其实是一种误解。精神病患者并非免死,而是按照不同的法律路径来处理,如果我们仅仅从新闻标题或自媒体断章取义的内容中得出结论,很容易就陷入情绪误导。 这不是法律纵容了犯罪,而是它试图在保护社会安全和尊重特殊人群之间寻找一条平衡的道路,只是这个平衡不容易理解,也不容易让人接受,尤其...
澎湃新闻
#叶德志故意杀人案# 【社论】“极恶”犯罪,精神病不必然免死 社论 刚刚 00:32 广东廉江祖孙三口遭邻居杀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锋线视频 1天前 到底了 关于澎湃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澎湃广告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沪ICP证:沪B2-20170116 | 沪ICP备140033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法制日报发声,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法律绝不会为“恶人”撑腰!
精神病犯案一直以来都是百姓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最近发生的众多案件,更是把这个焦点再次推上舆论的浪尖。法制日报发文章解释说,精神病患者想免刑事责任没那么容易。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没意识控制力的人才可能不被判刑,这得专业机构反复评估才能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发病时作案才不担责,清醒时犯法照样坐牢。
有精神病证明,就能成为杀人的“免死金牌”? - 哔哩哔哩
凶手在行凶后,一旦获得精神疾病的鉴定,就可能从轻处罚,甚至成为“免死金牌”。但精神病人真的可以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吗? 刑法第18条中关于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有如下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武昌砍头事件嫌犯患精神病,专家:精神残疾证不是免死金牌
19日,红星新闻独家报道武汉暴力砍头杀人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持有二级精神残疾证,引发了大家的强烈关注。“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又是一张免死金牌”……此类声音不绝于耳。 媒体:精神残疾证不等于减责免责更不是免死金牌精神残疾证的持有,是否意味着可以免于刑罚的追究?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对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武汉砍头事件: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 - 知乎
武汉砍头事件: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武汉面馆老板被砍头”一桩恶性杀人案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如乌云般笼罩在我们心头。 2月18日,武汉市武昌火车站一家面馆内,犯罪嫌疑人胡某与受害人面店老板发生了争执:…
臧梵清律师都反对:精神病凭啥不死刑,法律的平等性在哪里?
三、法律威慑不应排除精神病群体。那些支持精神病不死刑的人认为,精神病是傻的,他们自己其实不知道法律后果,死刑对他们没有震慑作用。这一逻辑存在根本谬误,法律威慑的对象从来不只是犯罪者本人,而是全社会。若精神病人杀人可免死,等同于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只要获得“精神病”标签,便能拥有“杀人执照”。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