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掉进化粪池遇难,谁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地下设施一旦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学校的学生称:“井口没有井盖,用木板盖着,上面有草皮,木板已经腐化了”,如果学生反映情况属实,显然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受害学生是否需要担责? 化粪池的井口被...
校方通报“大学生掉化粪池遇难”细节,同学曾施救未果,律师解析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是由于学校没有采取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该学生掉入化粪池身亡,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要结合该学生是否自身具有过错,或者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以合理划分各方责任。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从目前的初步信息分析,一般来说正常化粪池等设施会处于隐蔽且封闭的...
22岁大学生庙会兼职 坠入“无主化粪池”溺亡 律师:旱厕归属方需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化粪池作为地下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作为化粪池的管理方(如施工单位)未尽到安全警示和防护义务,存在过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从旱厕作为公共场所的视角来看,《民法典》第1198条对公共场...
大学生在兼职时不幸坠入化粪池身亡,官方仅赔偿5万元
贺先生对于女儿的离世心里十分难过,他认为负责旱厕和化粪池施工的单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毕竟,化粪池的安全隐患确实不小,周围也没见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女儿在陌生环境下根本没办法及时察觉,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为了尽快给女儿讨个公道,贺先生曾拨打了12345的热线,可惜却没收到什么回应。律师定责引争议 关于小...
22岁大学生在庙会兼职,坠入化粪池溺亡,律师:旱厕归属方需担责
小贺捞手机用的铁锹还靠在庙会摊位旁,手柄上缠着褪色的红布条。这把价值30元的工具,如今成了价值5万元的"赔偿凭证"——镇政府协调来的补偿金刚好够买1666把同款铁锹。家属手机里存着化粪池照片:直径50厘米的井口,相当于两个外卖保温箱拼起来的大小,却吞掉了1.68米高的姑娘。庆阳应急管理局记录显示,2023年...
大学生掉化粪池溺亡后续,家属回应:没找到责任人,索赔陷入僵局
近日,有新闻报道,一女子意外掉进化粪池溺亡,调查后经发现是个无主化粪池让女子一家不知所措。甘肃庆阳的某村啊,隔一段时间就会热闹一回,举行庙会。就在出事那天,22岁的女大学生小贺去庙会兼职呢。这天小贺照常去了庙会做兼职。她的工作就是负责收取一个特别热门的游乐设施的门票。这事儿家里人都知道,小贺...
张志健律师解析大学生化粪池遇难谁来担责:要查学生为何掉进去
如果该大学生出现在化粪池附近是因为学校管理不善,比如允许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危险区域,或者安全巡逻不到位,那么学校的责任就更大了。学校就像学生的第二个家,理应给予学生全方位的保护和引导,若在安全管理上出现漏洞,实在难辞其咎。学校的职责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要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安全教育不应只是纸上谈兵...
泪崩!22岁女大学生捞手机掉进化粪池不幸身亡,家属拒绝5万赔偿
4月30日,一名女大学生在庙会上兼职,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了化粪池里。她当时非常着急,决定自己下去捞手机,结果一不小心整个人也掉了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家人听到消息后情绪崩溃,痛哭着说孩子泡在里面整整一天一夜,没人救,太让人心碎了。庙会的主办方事后把化粪池填平了,厕所也拆了,还给家属赔了5万元...
22岁女大学生坠入化粪池溺亡 旱厕归属方需担责!_新闻频道_中华网
22岁女大学生坠入化粪池溺亡 旱厕归属方需担责! 贺建的女儿小贺今年22岁,在外省师范学校读大四,即将大学毕业,梦想成为一名教师。4月2日,小贺在当地一处庙会做兼职时,因手机掉落旱厕而捡手机时不慎坠入化粪池中溺亡。 贺建回忆说,女儿在庙会上兼职赚些钱补贴家用。4月2日那天,她负责给庙会里一处游乐设施收取门票...
女大学生捡手机坠入化粪池不幸溺亡:施工方已找到
4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22岁女大学生庙会兼职,不幸坠“无主化粪池”溺亡;律师:旱厕归属方需担责》为题,报道了4月2日发生在甘肃省庆阳市的一起不幸事件,目前已确定工地施工方为中铁二十一局。 据死者父亲贺建(化名)介绍,女儿小贺坠入的化粪池井口此前...
22岁女大学生坠入化粪池溺亡 旱厕归属方需担责!_新闻频道_中华网
22岁女大学生坠入化粪池溺亡 旱厕归属方需担责!(2) 庙会由两方组织,其中一方称自己无责。游乐设施老板马先生表示,小贺是在何先生的区域做兼职,他作为商户在此设置游乐设施,收益和何先生进行分成。小贺拿走铁锹后一直没有回来,直到晚上家长通过会场老板联系到他,才知道小贺出了事。
22岁女大学生兼职遇难:一个被掩盖的化粪池,夺走了她的教师梦
4月2日,这位即将毕业的师范生,在甘肃庆阳一场庙会兼职时,为捞一部掉入旱厕的手机,不慎坠入被腐朽木板掩盖的化粪池,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发近一个月,责任方仍互相推诿,而那个"吃人"的化粪池,在悲剧发生后竟被匆匆掩埋...悲剧发生:一个本可避免的意外4月2日下午,阳光明媚,小贺像往常...
重庆一大学生掉进化粪池遇难,校园安全隐患何时休?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地下设施管理人若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需担责。但现实中,重庆丰都男童案、甘肃女大学生案等多起事件显示,法律条款常被“管理真空”架空。 2. 安全教育的“形式主义” 涉事高校每年开展“安全教育月”,却未将化粪池等设施纳入风险排查清单。类似问题在公共场所普遍存在:2021年重庆合川一名...
大学生体育课后掉入化粪池遇难,谁该承担责任?-大象网
大概率是校方全责,根据基础的线索和事实,这是一个全部责任的问题,不存在一个主次责任的问题。 因为法律上有一个逻辑就是法律不强人所难。 校方对于这个学生有一种安全保障的责任,而且这个公共空间本来就人来人往的。 这样一个完全公共区域里面,应该是由学校来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的地方,然后大学生不小心就踩上了这个...
大学生掉进化粪池遇难,谁该为美化的“陷阱”负责|大象夜读
一位受访同学还表示,她目睹了同行同学因为情绪激动导致呼吸性碱中毒,倒在了教学楼一楼处,“当时我看到了立马上去询问情况,还不知道另外有同学掉进化粪池里了,也不知道这位同学就是因为此事而晕倒。那位晕倒的同学后被送去医院急救,现在已安全。”★父母的天塌了 遇难男生来自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的一个农村家庭...
22岁女大学生兼职离奇溺亡,神秘化粪池背后的真相与责任!
更让人寒心的是,事发近一个月,化粪池的主人至今成谜。一个22岁的女大学生,大好的青春年华,却在兼职的时候,掉进一个“无主化粪池”溺亡了。这个女生叫小贺,是个大四的学生,想着利用课余时间去兼职挣点钱,补贴家用。这孩子多懂事啊,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梦想是当一名老师。谁能想到,一场噩梦正等着她。...
大学生兼职坠无主化粪池溺亡!律师:设施归属方须担责70%
大学生兼职坠无主化粪池溺亡!律师:设施归属方须担责70% 1. 事件焦点:一部手机引发的致命悲剧 21岁大学生李某在快餐店兼职送餐期间,手机不慎掉入露天旱厕,捡拾时因木板年久腐朽坠入2米深化粪池,经抢救无效溺亡。涉事旱厕位于城中村待拆迁区,产权归属存在争议,街道办、开发商、快餐店均拒绝赔偿,家属索赔128...
妙龄女大学生死于化粪池,责任方难追?细节曝光,家属6字言遭遇
她的身体悄然躺在一个化粪池中。前一天还生龙活虎的姑娘,怎么一转眼就消失了?对逝者的家属而言,这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小贺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而且为人十分懂事,孝顺父母。她就读于师范学校,怀揣着成为一名教师的梦想。然而,经过现在的思考,这份懂事或许正是她去世的其中一个原因。3月底至4月初,正值庆阳市...
...无主化粪池」溺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暴露出了哪些问题? - 知乎
泪崩!22岁女大学生捞手机掉进化粪池不幸身亡,家属拒绝5万赔偿 致命3分钟:借把铁锹,丢条命,旱厕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