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争议中的“行人安全距离”于法无据,考量“注意义务”才更...
这起“行人转身相撞案”发生在2016年10月17日的辽宁沈阳街头,法院认定在后的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而被判决承担主要责任。后方的行人在上诉时称自己盲残4级,当时是在盲道上走路,对方视力好,还侵占盲道,应当负全部责任。在法律专家看来,“行人安全距离”并非法律概念,更无相关规定,相比之下,考量行人的“注意义务
盲人因未观察路况撞人,被判赔偿26000元?
盲人在盲道上走路,前面的女方突然转身撞到盲人,盲人担责26000元,判决理由是盲人未保持安全行人距离,也就是未观察到前面路况变化,甚至女方原要求赔偿13w 点击展开,查看完整图片 送TA礼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6-01 14:36回复 我是唐太宗 V我50 知名人士 11 弱势群体,谁能有盲人群体弱势 来自Android客...
读判决|沈阳行人相撞案:盲人被判未保持... 来自一切皆法 - 微博
盲人在盲道上行走时与前方行人相撞,法院判决盲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需赔偿近3万元。本期我们从法律视角出发,解析判决书中的关键事实与法理逻辑,探讨行人责任与特殊群体权益的平衡问题。🎧 欢迎订阅「一切皆法」并在评论区留言。 L一切皆法的微博视频
因未保持“安全距离”?29岁女子走路撞59岁女士赔7万元,法院道歉
两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犯有重大过错,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法院认为,小王在走路时未能保持安全距离,要承担次要责任。在多次调解下,小王最终被判赔偿7万给刘女士。案件圆满解决,此案被收录至当地的普法案例。等等……走路要保持安全距离?这到底写在哪个法条里?分析可得,未保持“安全距离”疑似引用自...
盲人绊倒路人要承担责任吗_精选律师解答—华律网
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
晚上七点多窝在沙发刷手机,外卖...@霄雨绣麻鞋的动态
视力残障四级的姚德利摸着盲道往前走,前头秦某突然一转身,俩人撞个正着。秦某摔成骨折,医疗费哗啦啦出去好几万。一审法院判盲人主责,说他没保持安全距离,二审也维持原判,最后赔了两万六千多。当年判决书在司法系统挂着呢,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你说盲道不就是给视障群体铺的专用道么?2025年最新发布的《无障碍...
外卖骑手逆行撞到盲人小伙,诬陷对方装盲碰瓷,警察介入已老实!
这两天有个盲人小伙在盲道上被逆行的外卖员给撞了,盲杖也被压断,小伙痛哭拉住外卖员说自己没有盲杖就不能回家了。 外卖员却觉得盲人小伙装瞎碰瓷,故意把盲杖往自己车下戳导致自己摔了,不仅不道歉还倒打一耙。 路人帮忙报警,警察来了这外卖员还恶人先告状,最后警察看了小伙亮出的残疾证外卖员才肯赔钱。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在诉讼期间已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履行法定职责,遂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盲道管护情况开展大排查,共发现损毁盲道170余处并全部整改到位,还会同住建部门决定在巴南皮草城天桥处加装电梯,方便行人尤其是残疾人出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裁判文书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孔秀兰、张照娣、张照珍、张照平、张照美、张照斌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二被上诉人连带赔偿上诉人医疗费人民币6,493.27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营养费1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误工费1,000元、死亡赔偿金368,0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6...
万源市人民法院:当交通事故陷入“撞与未撞”之谜-精神文明网
事故发生后,李四坚称自己是被张三的车辆碰撞后摔伤;而张三则辩称:“我的车还没到,原告是自己摔下去的,我没有撞人,不应承担责任。” 事故现场既无监控,也无直接目击证人。公安机关经现场勘验与调查,仍无法确定事发时李四在公路上的具体位置及行为,最终在《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载明:“事故具体成因无法判断”。
【平法案例】“鬼探头”事故又上演,具体责任应如何划分?法院这么...
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平阴县某路最西侧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南10米处,适遇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向机动车道内行驶准备左转弯,刘某刹车向左避让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时,与其左后侧同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两辆二轮电动车损坏,刘某、李某受伤。发生事故时,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停放
【莲城普法】59岁盲人雨夜下班回家,掉入马路上的窨井里,谁担责?判...
刘淑芳在事故发生时在按摩店从事盲人按摩工作,法院根据其从事的行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标准50,501元/年的标准计算其误工费为20,754元。 综上所述,岳塘区法院判决某道路管理处赔偿刘...
入库参考案例解读:逆行被他人行李箱“绊倒”,谁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
本案中,王某某逆行行为使自身陷入一定的风险之中,其本人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综合来看,法院认为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应由逆行一方承担,自陷风险者应当自担后果,符合社会常识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平正义观念。 二是合理确定双方的举证责任。一般侵权案件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由提出...
【凡人小案】“熊孩子”广场撞人,监护人失责买单-山西省岚县人民...
事发后,史某多次与李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协商赔偿事宜,史某认为王某应当赔偿其各类损失共计5000余元。王某则认为:“孩子才七岁,又不是故意的,且广场本来就是玩耍的地方,大人自己不小心也有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史某遂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
如何看待青岛撞人案普法反转? - 知乎
真实案例,女方在前面走,转身撞到后面盲残4级 盲人担责26000元 判决理由就是后面行走在盲道上的盲人未...
“上海行人闯红灯肇事案”审理始末:司机开车撞死人,为何无刑责...
对此,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刚负事故主要责任,凌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不负责任。 法院认为,这一行政责任认定意见综合考虑了行人、被害人、车辆驾驶员有无闯红灯、超速及其他违章行为等因素,与各方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为契合,可以作为刑事责任划分的依据。
法院回应“行人相撞案”:表述不当,诚恳道歉 | 崇义县人民政府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介绍,这个普法案例源自法院调解结案的一...
“走路不看路”赔7万冤不冤?青岛行人相撞案吵翻了!
“走路不看路”赔7万冤不冤?青岛行人相撞案吵翻了!#行人相撞赔七万冤不冤# 引言:行人相撞,谁担责任?“我只是正常走路接电话后转身,后面的人撞上来,为什么我要担责?”59岁刘阿姨的疑问直击案件核心。另一方当事人王女士则情绪激动:“她突然停下,我完全没有反应时间。7万元赔偿金相当于我全年收入!
老人被行李箱绊倒半月后身亡责任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
我认为,该案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告诫大家,在人员密集的火车站、地铁站等场所行走或乘坐扶梯时,应尽注意义务,不要只顾赶路或玩手机,要观察四周情况,注意脚下安全,避免危险发生。 注意义务要求公民将自己遵守行为规范的能力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以避免他人被自己有风险的行为伤害。在公共场所中,宾馆、商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