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人存在死亡后多领取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哈尔滨一地公告:责令退回
公告称,经核查,赵秀芳等1014人存在死亡后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情形,该中心发出的《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无法送达且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返还,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超30日视为逾期。公告提到,因赵秀芳等1014人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该中心批量送达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宫淑兰等12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
10.刘俊义,证件号码:2301041940***4214,告知书名称及文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哈松社责告字第0034号),多领取待遇属期:201501-201704,需退回金额2310元。 11.马国臣,证件号码:2301041947***4016,告知书名称及文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哈松社责告字第0035号),多领取待遇属期:2...
哈尔滨市专项整治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国际在线
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返还:1.死亡后当月未及时申报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期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3.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退返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期限:需携带死亡证明或判决书、释放证明等相关材料,于7月25日前到哈尔滨市社...
关于郝振英等人(及家属)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经核查,你(们)存在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情形(包括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服刑等丧失继续领取情形)。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文件,我中心采取常规方式无法送达告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自...
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遇告知书》送达公告 - 杜尔伯特蒙古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要求,经核查,你们存在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服刑等丧失继续领取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送达当事人的,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现我中心按规...
关于追缴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_养老服务_肇州县人民政府
一、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返还 经肇州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前期核查工作,目前尚有117名企业职工死亡冒领人员未追缴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后形成冒领养老金事实的,应在限定期限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返还冒领的养老金。逾期不办理或...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将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提高至1000元/人,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各县(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可参照执行,同时将相关标准和规定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三、各区、县(市)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黑人社...
...哈市将对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返还: 1.死亡后当月未及时申报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期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3.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退返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期限需携带死亡证明或判决书、释放证明等相关材料,于7月25日前到市社会...
关于追缴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肇州县人民政府
一、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返还 经肇州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前期核查工作,目前尚有117名企业职工死亡冒领人员未追缴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后形成冒领养老金事实的,应在限定期限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返还冒领的养老金。逾期不办理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超发冒领清查|个别恶意冒领拒不退还者将移交...
近日,我省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超发冒领专项清查活动,走村入户核实领取待遇人员状态,对信息不完整的人员养老金暂停发放,对个别恶意冒领并拒不退还资金,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追缴。 省人社厅提醒参保对象,在领取待遇期间去世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要及时到服务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注销登记,继承个人账户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超发冒领清查|个别恶意冒领拒不退还者将...
近日,我省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超发冒领专项清查活动,走村入户核实领取待遇人员状态,对信息不完整的人员养老金暂停发放,对个别恶意冒领并拒不退还资金,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追缴。 省人社厅提醒参保对象,在领取待遇期间去世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要及时到服务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注销登记,继承个人账户余额资金,确保
关于《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二)哪些人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手续。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次性将丧葬补助金发放到位。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我市专项整治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养老保险|待遇|我市...
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返还:1.死亡后当月未及时申报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期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3.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退返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期限:需携带死亡证明或判决书、释放证明等相关材料,于7月25日前到市社会保险...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政策法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173元 上述两项数据的和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领取标准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了丧葬补助制度,自2016年10月1日起,参保人死亡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得3个月基础养老金的丧葬补助费。2023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哈尔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严查! - 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严查!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哈尔滨市将严查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为。并提醒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其家属,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申报,办理相关待遇返还业务。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触犯法律。据介绍,下列情形属于养老保险欺诈骗取行为:利用...
关于《关于调整哈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哈...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我市于2007年出台了《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规定本市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生变动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关于调整哈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 哈尔滨市...
按照《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规定,我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随市区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6月16日,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提高2025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哈民政规〔2025〕1号...
我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_社会保障(含养老...
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次性将丧葬补助金发放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标准为500元。参保人死亡后多领取的养老金将予以追回,可优先从其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中扣除。丧葬补助金只能通过银行发放至死亡人员的待遇发放银行卡中,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阿荣旗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阿荣旗政府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家属未及时申报,继续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三)服刑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哈市查处违规领取养老保险 骗保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东北网
生活报5月29日讯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哈市开展查处城乡居民违规领取养老保险行动。哈市社保部门提醒: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申报,办理相关业务。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触犯法律。三种欺诈行为 1、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协同他人、单位或者其他机构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