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备案制度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12月30日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备案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提标减人”“以钱定人”等现象。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优化升级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精准实施救助帮扶;
《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6号,下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是低保制度的基础和核心要素,是认定保障对象、确定保障范围、核定保障金额的重要依据。2011年,...
...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_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大...
低保标准备案制度
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收入构成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状况需符合规定条件,如银行存款、车辆、住房等方面的限制。 不能拥有高档轿车等非生活必需的交通工具,住房面积也不能超过规定标准。 家庭成员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
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共同监督和管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执行。 综上所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并经过一定的批准和备案程序后公布执行。这一标准的制定需综合考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
民政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随当地居民生
...財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等社會救助範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近日,民政部會同中央農辦、財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批转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
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协助。救济金的发放采取补差法,即在救济对象原有收入的基础上补足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济对象原有的收入应该包括一切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含各种补助、补贴、奖金等)。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给持有救济证(卡)的人员提供更多的...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 等社会救助...
民发〔2022〕83 号 民政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 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农办,财政厅(局), 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农办,财政局,乡 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财政部、民政部制定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
各级民政、统计调查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对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要强化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失信信息披露和诚信登记制度,对于骗取农村低保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披露、惩戒,对因管理不力产生问题、造成恶劣后果,或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适老版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低收入困难群体、一些需要政府保障的特殊群体、一些脱贫不稳定户,还有一些群众存在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必须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不断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_太湖县...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已经2021年6月4日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21年6月11日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社会救助...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已经2021年6月4日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
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
民政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随当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定期调整。上述机制建立的依据是()①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的主要因素②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影响...
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用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1997]45号)一并贯彻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