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挥发性清洗剂,合肥一企业被罚款56万元 行政复议驳回后发起...
去年4月30日,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康盛管业的储存柜内,发现一款名为“美沙克灵”的清洗剂,成分内含有二氯甲烷。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此类清洗剂需建设配套废气治理设施,且提前进行环评报批手续。最终因未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该企业被罚款56万元,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被罚款5万元。▲合肥康盛管业
因使用挥发性清洗剂,合肥一企业被罚款56万元 行政复议驳回后发起...
2024年9月20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在2024年4月30日、5月27日、6月14日、7月10日(后三次为复查)调查期间,发现康盛管业使用二氯甲烷作为制冷管件清洗剂,清洗蒸发管管口油污,清洗工序未建设配套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环保部门认定,康盛管业“涉二氯甲烷清洗剂使用项目”未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履行...
因使用挥发性清洗剂,合肥一企业被罚款56万元 行政复议驳回后发起诉...
2024年9月20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在2024年4月30日、5月27日、6月14日、7月10日(后三次为复查)调查期间,发现康盛管业使用二氯甲烷作为制冷管件清洗剂,清洗蒸发管管口油污,清洗工序未建设配套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环保部门认定,康盛管业“涉二氯甲烷清洗剂使用项目”未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履行...
因使用挥发性清洗剂,合肥一企业被罚款56万元 行政复议驳回后发起...
2024年9月20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在2024年4月30日、5月27日、6月14日、7月10日(后三次为复查)调查期间,发现康盛管业使用二氯甲烷作为制冷管件清洗剂,清洗蒸发管管口油污,清洗工序未建设配套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环保部门认定,康盛管业“涉二氯甲烷清洗剂使用项目”未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履行...
因使用挥发性清洗剂,合肥一企业被罚款56万元 行政复议驳回后发起...
面对一纸行政处罚56万元的决定书,合肥康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盛管业”)生产经营负责人张某感到委屈。 去年4月30日,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康盛管业的储存柜内,发现一款名为“美沙克灵”的清洗剂,成分内含有二氯甲烷。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此类清洗剂需建设配套废气治理设施,且提前进行环评报批手续。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安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_新站高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
合肥恩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洗洁精案 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恩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洗洁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56元; 2、罚款3025元。合计罚没款3481元(叁仟肆佰捌拾壹元整)。
合肥某有限公司不服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申请人: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人:海盐县某电器厂。 申请人合肥某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盐市监处罚〔2024〕**号),于2024年6月1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6月21日本机关依法受理。因海盐县某电器厂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机关依法追加其为第三人。本...
行政处罚_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罚款人民币伍万玖仟陆佰元。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见附件缴款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
合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_合肥长安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科某公司的客户信息档案表等经营信息虽然属于商业秘密,但未能证明各被告具有使用行为;被诉侵权产品不具备FADE预置位功能,通信协议帧头和帧尾、具体控制命令与北京科某公司的技术秘密不一致,不构成侵害技术秘密。本案因北京科某公司主张的商业秘密侵权要件均不完整,故判决驳回北京科某公司诉讼请求。
合肥某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不予立案行政行为案
申请人:合肥某商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人:嘉兴市某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合肥某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关于申请人对第三人嘉兴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举报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1日依法受理。2023年11月7日,追加嘉
长丰县2023年10月份集中发布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案例_长丰县人民政府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万元。
台玉政复〔2025〕16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余某豪与被申请人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25年8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于2025年8月21日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并责令依法立案调查申请人举报的违法行为。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我局接投诉称合肥格蓝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ARROW”、“e-ARROW”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连体座便器,投诉人向本局提供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20210579号“@APROOW”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9]第0000225826号),裁定第20210579号“@APROOW”商标无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
...可降解塑料碗被罚9.6万元 广东一男子行政诉讼撤销处罚被法院驳回
从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省施行“禁塑令”,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广东男子黄某为牟利,不顾“禁塑令”的规定,在海南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被行政处罚9.6万元后,还以塑料碗没...
打印_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全省第一批利用网络进行“内卷式...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综合裁量案件情节,处1万元罚款。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安徽铭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
政务公开_肥西县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表6-3的裁量标准,确定空间、设备密闭情况(空间、设备未密闭,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26%、逸散范围(车间内影响范围较小)0%、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不足1吨)0%、环境违法次数(1次)0...
...可降解塑料碗被罚9.6万元 广东一男子行政诉讼撤销处罚被法院驳回
案例精选 | 在海南生产不可降解塑料碗被罚9.6万元 广东一男子行政诉讼撤销处罚被法院驳回 从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省施行“禁塑令”,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广东男子黄某为牟利,不顾“禁塑令”的规定,在海南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被行政处罚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