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执法让政府有为企业有感--经济·科技--人民网
自今年3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有效执法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让政府更有为、企业更有感。 安徽省六安恒源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水工机械设备,因监管要求较高,过去常年要接受环保、安全等各类检查。“原来每月都有不同的部门来检查,现在一年也就来两三次,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转。”公
涉企行政检查“16条”:“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如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推广“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对企业“无事不扰”;建立“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变“要我合规”为“我要合规”……通过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有效的执法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
黑龙江省要求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有“度”_人民日报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那么涉企行政检查如何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保证必要的检查能有效开展,又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1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举措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滕凤洲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介绍,行政检查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
人民网评:从严规范涉企检查,为企业发展减负提效--观点--人民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意见》的出台,明确遏制行政检查的突出问题,给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存...
...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确保企业检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必须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检查主体、事项、依据、标准、计划、频次等信息,便于全社会对行政检查活动进行监督。 确保企业检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意见》强调,对行政检查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规范管理。在检查主体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主体可以检查,哪些主体不能检查,严禁不具备主体...
湖北日报评论员:涉企检查要不缺位不越位
涉企行政检查要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不缺位”考验责任担当与履职能力,“不越位”则考验法治意识与边界把控能力。厘清“看得见的手”的权力边界,妥善把握涉企行政检查的力度,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通过科学设计让监管更高效、更透明。转变工作作风,摒弃“官架子”,当好“店小二”,在给企业开出问题清单的同...
每个月接受19次检查?涉企行政检查如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着力提高涉企行政检查的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对涉企乱检查等行为形成遏制,是规范涉企检查的根本路径。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应采取差异化的监管策略,如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相结合,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检查的...
确保“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浙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浙江出台《实施意见》,就是为了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充分展现浙江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的信心和决心。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心头事”。出台《实施意见》,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企业群...
规范涉企检查,不越位不缺位要靠法治思维 - 今日头条
因此,在涉企检查问题上,要平衡好一对关系,即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通过科学设计让监管更高效、更透明。 实现这一平衡,在以法治化手段明确政企边界的同时,一方面,不妨运用大数据、信用评级等技术手段,对高风险领域重点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则实行“无事不...
涉企行政检查如何不缺位不越位?哪些情况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权威解...
《意见》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在开展检查时,既不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能有效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如何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来看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的解读。 《意见》规定,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实施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对于...
遏制乱检查!国办发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
国新办1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 作为首个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的文件,意见强调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行政检查突出问题打出“法治组合拳”—— 行政检查主体不明
新华时评丨涉企行政检查要不缺位不越位-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题:涉企行政检查要不缺位不越位 新华社记者齐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明确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无事不打扰 监管更精准(法治头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将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持续营造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7年,“综合查一次”机制更加健全,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力争达到80%以上,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现场检查总量持续下降。
涉企行政检查,不缺位也不能越位
针对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高、检查标准不一等痛点堵点问题,《意见》从全链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现出了较为鲜明的问题导向。比如,在源头上,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在检查方式上,涉及标准、程度、监督等方面;另外,强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整体而言,除了...
规范涉企检查,不越位不缺位要靠法治思维_企业_部门_行政
避免涉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十分必要,与此同时也需要明确,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行政检查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在涉企检查问题上,要平衡好一对关系,即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通...
涉企行政检查要到位不越位 - 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
涉企行政检查要到位不越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1月3日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明确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遏制乱检查!国办发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作为首个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的文件,意见强调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行政检查突出问题打出“法治组合拳”—— 行政检查主体不明晰、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实践中,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时有...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__中国政府网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一环。 制定执法清单,让“清单之外无检查”;推出二维码接入智慧平台监督入企频率,避免重复检查;建立企业“白名单”,实行少检甚至免检……记者采访发现,各地正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有效执法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
新华时评:涉企行政检查要不缺位不越位
这一意见的出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直指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为涉企行政检查如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明确了要求、作出了规范。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厘清“看得见的手”的权力边界。意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事项、管理方式等,防止有关部门因严格规范而对企业“置之不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