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二审裁定:维持四年有期徒刑原判,9月1日刑满...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二审裁定:维持四年有期徒刑原判,9月1日刑满,家属称将继续申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四子王旗警察邢志强枪击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该案重审一审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裁定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 对于这一裁定结果,邢志强的家人表示,家人认为邢志强无罪,将通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二审裁定:维持四年有期徒刑原判,9月1日刑满...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二审裁定:维持四年有期徒刑原判,9月1日刑满,家属称将继续申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四子王旗警察邢志强枪击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该案重审一审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裁定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 对于这一裁定结果,邢志强的家人表示...
重大反转!无期徒刑变4年,内蒙古警察枪击案改判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重审有了判决结果。 3月19日,记者从邢志强家属处获悉,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报道,这是一起发生在30年前的枪击案,邢志强被控当年在拦截盘查被害人孟永清的过程中,枪击对方致死。当年案发后,时任四子...
无期徒刑变4年,内蒙古警察枪击案一审重审改判
2025年3月19日上午10点半左右,备受关注的内蒙古警察邢志强枪击案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法庭宣布一审重审结果。被告人邢志强家属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内蒙古乌兰察布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改判邢志强故意伤害罪,宣布将邢志强的刑期从先前的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4年。对于这...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再审:无期改为4年徒刑!正义是否来迟?
2025年3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桩30年前的枪击案进行了再审判决:原四子王旗公安局副局长邢志强由原先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此案追溯至1995年6月6日,当时身为民警的邢志强在水库边拦截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孟永清,怀疑其摩托车为赃物。在追捕过程中,孟永清持刀划伤了邢志强,邢志强则...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无期改判四年!
2024年11月26日—27日,该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2025年3月14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邢志强作为公安民警,在非工作时间发现形迹可疑的被害人孟某清,意图拦截、盘问未果且遭到袭击后,追赶行为具有正当...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改判:从无期到四年的法理依据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改判:从无期到四年的法理依据 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重审宣判引发广泛关注。3 月 19 日,据邢志强家属透露,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乌兰察布中院一审认定邢志强构成...
警员枪击案二审突变:杀人罪不成立改判四年有期徒刑
当60岁的邢志强戴上那副镌刻着"四年"刑期的手铐时,他望向法庭天花板的目光里,倒映着三十年前内蒙古草原上的那场血色黄昏。这桩横跨世纪、两度反转的枪击案,像一面魔镜照见了人性、权力与正义的复杂纠缠。时间拨回1995年的乌兰察布草原,时任公安局通讯股干警的邢志强与朋友在水库边打靶,一场偶遇掀开了命运潘多拉...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改判:事后第一时间报告,排除主观故意-观察者网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重审有了判决结果。 3月19日,澎湃新闻从邢志强家属处获悉,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值得一提的是,乌兰察布中院2023年8月2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邢志强枪击被害人孟永清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
邢志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 - 百度百科
2025年3月19日,澎湃新闻从邢志强家属处获悉,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3月31日消息,邢志强提起上诉,请求无罪判决。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人物履历 曾任内蒙古四子王旗公安局干警。历任四子王旗公安局刑警大
孟永清 - 百度百科
11月28日,审判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2025年3月19日,邢志强家属表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裁定书,邢志强的刑期于9月1日止。得知重审二审结果后...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宣判: 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
视频加载失败,可以 刷新 试试 00:00/00:00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快来抢首评 发布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宣判: 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改判刑期4年 拳击那点事 +订阅 发布于:江西省 2025.06.18 00:00 +1 首赞 收藏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宣判: 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改判刑期...
内蒙古枪击案警察无期改判四年:警察执法尺度与正当防卫的权衡
2025年3月19日上午十点,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法庭,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一审宣判。30年前的1995年6月6日傍晚,被告人、原四子王旗公安局民警邢志强携带一支小口径步枪与朋友到东梁水库射击时,看到被害人孟永清驾驶摩托车经过,认为孟的摩托车可能是盗窃所得而上前拦截。被孟永清持刀刺伤后,邢志强追赶,开枪射击孟永清...
三十年悬案终落槌:内蒙古一公安局原副局长故意杀人案重审改判
(乌兰察布电)3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空气仿佛凝固。法官手中的法槌轻轻落下,宣告了一起跨越三十年的枪击案终于有了新的判决。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场从“正当防卫”到“故意杀人”再到“故意伤害”的司法拉锯战,终于画上了一个阶段性的...
内蒙古枪击旧案重审:警察邢志强从故意杀人降至故意伤害获刑四年
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一起历经30年的旧案再次引发社会关注。3月19日,据可靠消息,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作出了重审判决,被告人邢志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一结果不仅标志着案件性质的重大反转,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的深思。案件的主人公邢志强,曾是内蒙古乌兰察布...
内蒙古警察枪击旧案重审:从无期到四年,正义之路如何抉择?
3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涉嫌枪击致人死亡案作出重审判决。邢志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起案件跨越近30年,历经多次反转,从“正当防卫”到“故意杀人”,再到如今的“故意伤害”,其背后反映出的法律与事实的博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案件的起点要追溯到...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改判,无期减为 4 年引关注
“从当初的永无尽头到如今的短短4年,这是怎样的判决逆转!”2025年3月19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法庭的庭审过程中,案件的主人公邢志强显然心生困惑。在过去因枪击旧案被判无期,如今竟然“轻松”活了下来。他的家属们满脸复杂,一方面难掩喜悦,另一方面对于这个改判结果感到百般疑惑:“这可是30年的疯狂跌宕啊...
请求判无罪!内蒙古警察枪击案,被告提出上诉
2024年11月26日至27日,案件在乌兰察布中院重审庭审并宣布择期宣判。2025年3月14日,乌兰察布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被告人邢志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罪名与刑期大改,正义天平再校准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所涉枪击案,在历经波折后,重审终于落下帷幕,给出了新的判决结果,这一结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 月 19 日,从邢志强家属处确切得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新裁决,被告人邢志强的罪名由故意杀人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同时,其刑期也从无期徒刑大幅缩短至四年。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