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对新注册的“自媒体”账号,不经医疗资质认证,不得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6.强化网络行为规范。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权威优质、科学专业的医疗科普信息生产传播。强化对医疗科普领域账号网络行为的规范,加强违法违规医疗科普行为发现处置,从严管控违规提供线上付费诊疗服务,认证账号直播时认证医生本人不出镜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人民财讯8月1日电,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权威优质、科学专业的...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权威优质、科学专业的医疗科普信息生产传播。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人民财讯8月1日电,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权威优质、科学专业的医疗...
四部门发文: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
据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8月1日消息,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中医...
多地发文明确“红线”,规范医务人员科普行为!
据悉,适用对象为四川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清单》特别强调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切割,第8条明确: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多地发文,规范医生科普行为 其实,这已经...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据网信中国,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出,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划分医师(中西医)、护士、药学...
四部门发文:严禁无资质账号发布专业医疗科普
为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行为,提升“自媒体”规范开展医疗科普行为意识,支持专业医疗科普内容生产传播,防范虚假医疗科普信息误导公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
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多部门发文__财经头条__新浪财经
新京报讯 近日,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详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医...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新蓝网
对存在不按要求或虚假标注信息来源、无资质认证且持续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违规发布广告、不遵守医疗科普行为规范等问题的账号,要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 各级网信部门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自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加强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的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8月1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 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卫...
多地卫健委发文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规范健康科普行为...
据悉,适用对象为四川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清单》特别强调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切割,第8条明确: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多地发文,规范医生科普...
国家四部门发文:严禁无资质账号发布专业医疗科普
对存在不按要求或虚假标注信息来源、无资质认证且持续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违规发布广告、不遵守医疗科普行为规范等问题的账号,要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各级网信部门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自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加强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及...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医疗科普行为是以提高公众的医学健康科学素养为目的,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生产传播预防或治疗疾病等相关知识的行为。为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行为,提升“自媒体”规范开展医疗科普行为意识,支持专业医疗科普内容生产传播,防范虚假医疗科普信息误导公众,维护人民群众...
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多部门发文_手机新浪网
对存在不按要求或虚假标注信息来源、无资质认证且持续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违规发布广告、不遵守医疗科普行为规范等问题的账号,要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 各级网信部门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自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加强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及...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_手机...
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对存在不按要求或虚假标注信息来源、无资质认证且持续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违规发布广告、不遵守医疗科普行为规范等问题的账号,要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 各级网信部门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自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加强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及...
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四部门发文_ZAKER新闻
四部门发文 今天(8 月 1 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 " 自媒体 " 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要点如下: 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 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 " 自媒体 " 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
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四部门发文 _ 东方财富网
8月1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