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虐猫者反被告,法院:监督有必要,曝光有边界
当地动物保护人士陈某某因在网络上披露了曾某某领养猫后进行虐待的行为和个人信息,导致曾某某遭到网友辱骂并患上重度抑郁,从而被告上法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认定了原告曾某某存在虐猫行为,驳回其要求被告陈某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及律师服务费等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377.14元。动保人士公开揭
曝光虐猫者反被告,法院:监督有必要,曝光有边界
但并非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并未使用明显侮辱性言辞,被告发布上述信息初衷为提醒更多的养猫人,避免其送养猫给曾某某而被虐待,依道德应当予以肯定评价,自然阻却违法行为(指形式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因实质缺乏社会危害性而免责的情形,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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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虐猫者反被告,法院:监督有必要,曝光有边界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名虐猫者起诉动保人士名誉权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 当地动物保护人士陈某某因在网络上披露了曾某某领养猫后进行虐待的行为和个人信息,导致曾某某遭到网友辱骂并患上重度抑郁,从而被告上法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认定了原告曾某某存在虐猫行为...
虐猫考生考编被卡!法律缺位致舆论撕扯,该不该终身追责?
"我们按流程考察,不符合条件肯定不录。"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回应,像往油锅里泼了碗水。支持者怒吼:"虐待动物的人有暴力倾向,今天虐猫明天说不定就虐人!"反对者反驳:"都受过处分了还揪着不放,这是要搞连坐?"更魔幻的是,话题逐渐跑偏成"猫命贵还是人权大"。某论坛投票显示,72%的参与者认为"虐猫者该...
幼儿园旁连杀4猫!男子踩爆猫头引众怒,法律真的拿他没办法?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因此单纯虐杀流浪猫很难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涉及以下情况,施暴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1. 若猫属于他人财产:如果是别人饲养的宠物,虐猫者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若损失超过5000元,甚至可能触犯刑法。2. 若虐猫视频传播:若拍摄并传播虐猫过程,可能涉嫌“宣扬暴力...
虐猫考生被取消资格背后:人肉搜索是正义执行还是网络暴力?
网友的自发调查客观上弥补了制度漏洞。没有网络曝光,苏某某的虐猫前科可能顺利通过政审。这种民间监督倒逼事业单位重视道德审查,推动招录标准透明化,其正面价值不容否认。但人肉搜索的危险性同样触目惊心。过往案例显示,同名者被误伤、旧事重提导致社会性死亡的悲剧屡见不鲜。当网友曝光当事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非...
曝光虐猫人士违法吗
若曝光行为侵犯了虐猫人士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曝光者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若曝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曝光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在极少数情况下,若曝光行为引发严重后果,如导致虐猫人士自杀等,曝光者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四、总结与建议 曝光虐猫...
虐猫者准入公职引激辩,道德门槛争议考验社会宽容边界|胡锡进|法律...
矫正可能性:年轻犯错者若真心悔改,社会应给予出路。胡锡进类比“刑满释放人员也应获就业机会。 2. “舆论追杀”定义的分歧 胡锡进观点: 认为舆论持续施压导致虐猫者“无法找工作、没有出路”,实质是“社会性追杀”,呼吁停止长期道德审判。 反驳观点: 监督≠追杀:公众对公职人员的道德质疑是正当监督,非恶意迫害。新京...
衢州虐猫男子被刑拘!个人信息遭曝光,疑似有尾随女性前科
直到目睹那位因虐待猫咪而被刑事拘留的男子后,终于才清楚,人的内心到底能够恶劣到何种地步!在浙江衢州,一名网友于三月二日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该视频一经发布,其内容立即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在一个小区内,一名男子公然残忍虐待猫咪,其手段极其残忍无情。听着猫咪一声声凄惨的哀嚎,他的内心毫无波动,...
后来发现,没有一只小猫咪受到伤害……
综上,虎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目前,被告已经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了该道歉声明。法官说法 法律亮剑虐猫谣言,并非小题大做。在互联网时代中,对待谣言不能只是“清者自清”的态度,因为虚拟网络谣言会对他人造成无比真实而严重损害,远远超出了正常批评、舆论监督...
海口“拖猫事件”中的法律边界与舆论暴力反思
三、舆论监督与法治的冲突反思 动物保护诉求与法律缺位的矛盾 当前,我国尚未出台《反虐待动物法》,虐猫行为仅能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条款或财产权保护间接规制。这一立法空白导致动物保护行动常游走于道德谴责与违法边缘。本案中,动保组织利用公众对动物权益的关注,以违法手段“代行正义”,折
不应该只把虐猫行为当成道德瑕疵,而是该负法律责任
这些看似有道理,实则是偷换概念: 优先级问题:立法从来不是非此即彼。《反虐待动物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同步推进; 定义问题:英国《动物福利法》写得清清楚楚:“不必要的痛苦即违法”。咱们完全可以借鉴; 执法问题:法律管的是极端恶意虐待,不是日常养宠纠纷。就像《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让J察去管...
“虐猫犯”上岸事业编惹争议,公众为何如此愤怒?_时刻_红网
很多人辛辛苦苦备考几年,挤破脑袋进了编制。却发现这样一个有道德争议的人居然也能进去,关键是没人告诉他们这事算不算问题。 不是虐猫者一个“我当时年轻不懂事”就能让大家接受的。 单看考试分高就能上岗,但是否考察了这人有没有良知?有没有同理心?能不能在岗位上真正做到“服务人民”?这些才是大家最担心的...
虐猫学生引爆全民愤怒!“不爱别伤害”的底线被谁撕裂?
法律真空:动物保护的“无法可依”困境我国至今未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导致:虐猫者通常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罚款(上限500元);民事索赔需证明动物“财产价值”(宠物猫估值难);刑事追责几乎不可能(非保护动物不适用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法律缺位变相纵容了暴力试探。网络正义的“双刃剑效应”网友曝光...
虐猫者想端“铁饭碗”?门都没有! 原创 胶东观潮
有人或许会说,不过是虐猫,又没伤人,何必如此严苛?但他们忘了,对生命的尊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个人若能对弱小的动物痛下杀手,又怎能保证他面对民众诉求...当网络曝光成为监督常态,我们既要警惕信息误读,更要珍视每一份对正义的坚守。而对所有求职者来说,成绩与能力固然重要,但真正能让职业之路行稳致远的,永远...
虐猫者被取消应聘资格,纯靠舆论监督?
进一步说,下一次呢?如果舆论监督没有有效地发现问题,又或者他呢带别的动物在互联网中没有那么大的声浪,更甚至他只有虐待行为,却未有明确的处罚信息呢?就当做一切没发生吗?显然,我们需要加快动物保护立法,尽早出台《反虐待动物法》,明确群众举报路径以及虐猫者的法律责任及从业限制。有了明文规章制度,依法...
虐杀动物现象频发 依法惩治不能再等-中国法院网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公众应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对虐待动物、传播相关视频等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及时等行为进行监督;网络平台应承担必要的审查义务和监督义务,对平台发布内容予以严格审查,及时删除虐待动物的暴力图片、视频等,同时,应对相关信息发布者与传播者采取封号等处罚措施,其行为...
#曝光虐猫者反被告曝光应有边界#曝光虐猫... 来自新京报 - 微博
#曝光虐猫者反被告曝光应有边界#【曝光虐猫者反被告,法院:监督有必要,曝光有边界】#救助行为应以不危及他人权益为前提#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名虐猫者起诉动保人士名誉权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当地动物保护人士陈某某因在网络上披露了曾某某领养猫后进行虐待的行为和个人信息,导致曾某某遭到网友辱骂并患上重度抑郁,从而...
海口宝马车拖猫事件再通报:真相背后的舆论风暴与法治启示
二、舆论反转:从“虐猫恶魔”到“网暴受害者”事件初期,网友基于片段视频展开“有罪推定”,迅速将李某某定性为“虐猫凶手”。其个人信息被非法曝光,工作单位——一家标榜“宠物友好”的西餐厅遭到围堵,大量网友在餐厅门口投掷椰子、悬挂人像,甚至有人制作“遗像”对其进行诅咒。餐厅被迫关闭评论区、暂停营业,并...
华南农大通报“物业人员驱赶怀孕流浪猫致其死亡” :涉事人员已停职
17日晚,数名华南农业大学的学生在网上发帖称,学校物业人员因流浪猫在科技楼下吃猫粮将猫“打死”,且那只猫已怀孕“快生了”。/e3pmh19vt/e3ps21dgq17日晚,数名华南农业大学的学生在网上发帖称,学校物业人员因流浪猫在科技楼下吃猫粮将猫“打死”,且那只猫已怀孕“快生了”。发帖学生称,当时看到保安拿扫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