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婴案”:收买婴儿买家不予起诉!原因公布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媒体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 两份肥城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二人于
山东抢婴案买家免于起诉生母发声:不认同要申诉!人贩子还在等判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家因过追诉期免于起诉,生母含泪申诉:绝不放过!7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18年前收买被拐男婴姜甲儒的刘某强夫妇作出不起诉决定。检方认定他们犯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这个决定让苦等18年的姜甲儒生母乔守芬非常悲愤,她明确表示:“绝不认同,必须申诉!”孩子...
检方决定不起诉18年前“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买家,被抢孩子母亲:将...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4人入室抢婴案贩卖案”中的买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其原因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该案中2006年被抢卖的姜甲儒,如今已经19岁。9日下午,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会进行申诉。乔守芬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在8日当天收到了检察院寄来的邮件。打开后才得知是不起诉...
夫妇17年前28600元买下被抢婴儿,如今免于起诉?孩子母亲发声:一定...
7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对“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中的买家夫妇作出不起诉决定,原因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7月9日,被抢孩子的母亲乔守芬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于昨日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不认可肥城市检察院的决定,她认为,买家夫妇存在逃避侦查行为,不受追诉时效期限限制,目前正和律师准备上诉材料。▲7月8日,被害...
山东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买主,孩子生母亲发声
日前,此一案件的新进展来了。检察院告诉乔守芬:刘某强的行为尽管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根据刑法追诉时效规定,已过期限,于是,已经作出不起诉刘某强的决定。2025年7月8日,乔守芬告诉媒体记者,对检察院的这一决定不认同,将委托律师发起申诉。目前姜甲儒正在读书,拐卖案件的几名被告人已开庭审理,法院...
因过追诉时效期,检方决定对“山东入室抢婴案”被抢男婴买家不起诉
7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姜甲儒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李圣处获悉,在“山东入室抢婴案”中,18年前收买被抢男婴姜甲儒的买家父亲刘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于2024年7月8日被移送至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25年7月7日,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前的寻人启事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因涉嫌收买...
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不起诉买家,姜甲儒母亲:正准备向检察院申诉
2024年1月18日,刘某强被抓获归案。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今年4月2日,山东泰安“入室抢婴贩卖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有结果。姜甲儒方将申诉 律师:立案侦查后逃避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7月9日,姜...
太气愤!山东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检方:不起诉,官方账号沦陷
山东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检方认定已过追诉期,对买家作出不起诉决定。孩子母亲:用命找到的孩子,我准备申诉。2006年12月3日凌晨1时许,四名男子关掉山东泰安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全村电闸后,翻墙进入姜甲儒家中,将姜甲儒的爷爷打伤并控制住奶奶,随后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抢走,次日以28600元的价格卖给想抱养男孩的...
姜甲儒案起诉买家受阻,李圣提出申诉,买家办假户口就是对抗侦察
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买卖同罪,就不会有人铤而走险买,拐卖儿童就会从根源上消除。最近,姜甲儒的母亲发布了一条消息,当地检方不允许起诉买家,随后李圣表达反对意见,他认为买家有对抗侦察的行为,应该可以追责,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抢婴案” 回顾:8 个月男婴被入室抢走 时间回溯到 2006 年 12...
山东抢婴案惊天反转!买主夫妇免刑,母亲申诉:18年寻子不能白走
庭审反转:人贩子集体翻供,买家却因时效免责 今年4月,震惊全国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中院开庭。4名人贩子庭上集体翻供:有人抖腿耍横,有人推卸责任,甚至声称“被利用”。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买家夫妇刘某强、苏某娥因《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到期”被肥城市检方不起诉。法律条款显示:收买被拐儿童罪最高刑期为3
山东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买主被检方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人贩尚未...
7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姜甲儒的家属处获悉,“姜甲儒被拐案”(即“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的买家(也是“养父”)刘某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因已过追诉期,被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告诉记者,不认同检察院的决定,将进行申诉。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左右,曾某...
山东抢婴案买家脱责!追诉时效过线,生母泣血申诉揭法律困境
追诉期挡住的不仅是牢门 当泰安相关机关依据《刑法》八十七条宣布不起诉买家刘某强时,整个寻亲群体炸了锅。"追诉时效"这个法律术语突然成了街坊灶台上的热门词。肥城王庄镇小卖部老板老张挠头:"偷头牛判十年,偷孩子倒能全身而退?"关键在那把时间量尺:普通刑事案追诉期最多20年,但收买被拐儿童罪量刑通常在...
紫牛热点|“山东入室抢婴案”后续:检方对买家做出不起诉决定
7月9日,此前备受全网关注的山东肥城“入室抢婴案”有了最新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姜甲儒母亲家属乔守芬处获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山东入室抢婴案”的买家刘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据乔守芬向记者提供的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于2024 年1月18 日被肥城市公安...
山东抢婴案买家竟免于起诉 生母含泪控诉:17年寻子换来这结果
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可以终身追责相比,买卖儿童的追责明显宽松;犯罪者很容易通过隐匿身份、办理假户口等手段逃避侦查。多位法学专家呼吁,应该修改法律,对收买被拐儿童罪设置更长的追诉期,至少要和人贩子的拐卖儿童罪看齐。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最新进展:人贩子将面临审判 虽然买家逃脱了制裁,但直接参与抢...
检方决定对“山东入室抢婴案”被抢男婴买家不起诉:已过追诉期...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
山东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买主被检方做出不予起诉决定,人贩尚未...
7月 9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姜甲儒的家属处获悉," 姜甲儒被拐案 "(即 " 山东 4 人入室抢婴案 ")的买家(也是 " 养父 ")刘某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因已过追诉期,被检方做出 " 不起诉决定 "。 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告诉记者,不认同检察院的决定,将进行申诉。
因过追诉期“山东入室抢婴案”买家不被起诉 受害方将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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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检方对养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张鹏翔 实习生沈嵘娟)7月9日,奔流新闻记者从“四人入室抢婴案”被抢当事人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处获悉,买家养父被当地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乔守芬表示将申诉。2006年12月3日凌晨1时许,四人闯进山东泰安肥城市王庄镇后渔村村民乔守芬家中,控制大人后,趁黑抱走了8个月大的姜甲儒,...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方获不起诉,姜甲儒妈妈:会申诉_凤凰网视频...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方获不起诉,姜甲儒妈妈:会申诉 创办德仁苑是黄梅生职业生涯中最大的骄傲,日常维持的费用全靠他四处化缘 要学有所用,研究的学问要用得上 事实面前人贩子坦白承认,警方仔细摸排线索,寻找被拐孩子出现转机 几百个身份信息与被拐孩子相似,警方如何“大海捞针”? 从源头到靖边县新桥水库,无定河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