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内采取的防护措施不足以保证重要军工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或者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内的重要军工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要军工设施性质、地形和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情况,可以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外围划定安全控制范围,并在其外沿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受权发布|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内采取的防护措施不足以保证重要军工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或者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内的重要军工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要军工设施性质、地形和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情况,可以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外围划定安全控制范围,并在其外沿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安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__中国政府网
《条例》共7章51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重要军工设施范围和各方责任。规定依法保护的重要军工设施范围,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军事机关及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等的职责。 二是规范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划定。明确重要军工设施通过划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实施保护,规定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范围划定、...
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808号 现公布《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中央军委主席 国务院总理 习近平 李强 2025年5月19日
受权发布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新华网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重要军工设施的安全,保障重要军工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工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重要军工设施,是指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用于...
受权发布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重要军工设施的安全,保障重要军工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工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受权发布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重要军工设施的安全,保障重要军工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工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受权发布|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_新浪新闻
受权发布|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重要军工设施的安全,保障重要军工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工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受权发布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_南方网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重要军工设施的安全,保障重要军工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工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重要军工设施,是指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用于重要武器装备科研...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 国家行政法规库
第一条 为了保持和提高国防科研生产能力,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工关键设备设施,是指直接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要的实验设施、工艺设备、试验及测试设备等专用的军工设备设施。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目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第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的军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以下简称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有关军事机关共同成立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 百度百科
发布信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598号 现公布《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政策全文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持和提高国防科研生产能力,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的军事设施保护需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予以落实。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有关军事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监督、检查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 中国军网
第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的军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事设施保护,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新网
第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的军事...
山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的保护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河北省军事设施保护管理规定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防和军事设施保护教育,把军事设施保护作为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全社会保护军事设施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意识。 第九条 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