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前往国有林区非法采挖雪莲818株获刑 法院:构成危害国家重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巴某、赛某、玛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雪莲818株,情节严重,三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依法惩处。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
三人前往国有林区非法采挖雪莲818株获刑 法院:构成危害国家重点...
5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于4月中旬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三名被告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均被判刑。 ▲图据图虫创意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巴某、赛某、玛某三人在明知雪莲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15日驾...
非法收售雪莲 三男子被判刑_包某_国家_薛某
2月19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先后对3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薛某、包某、田某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雪莲被判刑。其中,包某非法收购雪莲5261株,销售雪莲制品价值52750元,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每年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 (一)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一立方米以上的; (...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丨新疆高院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国家保护野生植物...
阿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非法采挖雪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7日,被告人阿某某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在伊吾县盐池镇东天山客尔里克自然保护区大羊头沟西侧的山沟中采挖野生植物雪莲 265株。...
摘野生雪莲违法吗判几年
若摘取的野生雪莲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且行为构成犯罪,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可能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论: 因此,摘野生雪莲是否违法以及判几年,取决于野生雪莲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
宁夏公安破获一起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案_国家林...-中国林业网
经讯问,自2024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李某某多次在关桥乡非法采挖锁阳、肉苁蓉并向他人销售获利。经审讯,田某某、李某某对其非法采挖、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根据《解释》规定,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一立方米以上,或者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二立方米以上的,即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数量达到上述标准五倍以上的,升档量刑。 三是明确了盗伐林木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有...
非法采挖103株雪莲 男子被判刑 -天山网 - 新疆新闻门户
本案中,帕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的雪莲103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法院综合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及证据认为,被告人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在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非法采挖雪莲案件的法律判决及生态意义
经过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的审理,认定被告人帕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认定其行为危害国家保护植物,但因认罪态度好,给予从轻处罚,缓刑三年。帕某某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雪莲103株,情节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然而,鉴于帕某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并表现出悔罪...
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王某民、沙某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紫椴,情节严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王某民、沙某应当以滥伐林木罪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实行数罪并罚。王某民等六人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判处:王某民等六人二年至七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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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帕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的雪莲103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决被告人帕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雪莲103株,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新视角·全国生态日 | 112株野生雪莲“惨遭毒手”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萨某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遂判处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雪莲112株,依法予以没收。 03 典型意义 雪莲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确定的菊科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属重要的自然...
摘雪莲花判几年 -法律知识
摘雪莲花判几年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7-25 浏览1w+ 智能法律助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案例新视角·全国生态日 | 112株野生雪莲“惨遭毒手”-新疆法院网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萨某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遂判处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雪莲112株,依法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雪莲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确定的菊科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属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对于维持冰川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严禁非...
中国喀什网
2023年8月,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的一纸刑事判决书引发社会关注:牧民帕某某在东天山喀尔里克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103株野生雪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这是202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新疆首例因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被刑事追责的案件...
区高法发布2024年第二批环境资源典型案例_西藏长安网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某、郑某等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未取得采集证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独蒜兰,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应予惩处,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
新疆:以法之力守护万物生灵
2023年8月,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的一纸刑事判决书引发社会关注:牧民帕某某在东天山喀尔里克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103株野生雪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这是202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新疆首例因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被刑事追责的案件...
...杜鹃” 三被告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罚 - 黑龙江法院网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田、小李、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均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小田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小李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
三人非法采集、收购、出售“兴安杜鹃”今日宣判!_澎湃号·政务...
2024年4月1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田某、李某新、李某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集、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均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三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35000元及司法鉴定评估费 15000元,并没收三人全部违法所得共计7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