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
此外,雁塔区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可证明蓝某某系案涉文章的直接发布主体,案涉文章存在侮辱性内容,侵犯了该记者的名誉权。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及蓝某某删除案涉文章;在省级媒体刊登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万元。一审时,被告蓝某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一审判决后,
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
此外,雁塔区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可证明蓝某某系案涉文章的直接发布主体,案涉文章存在侮辱性内容,侵犯了该记者的名誉权。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及蓝某某删除案涉文章;在省级媒体刊登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万元。 一审时,被告蓝某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
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
此外,雁塔区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可证明蓝某某系案涉文章的直接发布主体,案涉文章存在侮辱性内容,侵犯了该记者的名誉权。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及蓝某某删除案涉文章;在省级媒体刊登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万元。 一审时,被告蓝某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
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_中安新闻_中...
此外,雁塔区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可证明蓝某某系案涉文章的直接发布主体,案涉文章存在侮辱性内容,侵犯了该记者的名誉权。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及蓝某某删除案涉文章;在省级媒体刊登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万元。 一审时,被告蓝某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
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齐鲁晚报网
财经记者陈某某在其供职媒体刊发某上市公司相关报道后,却遭人发文诋毁侮辱。为维护自身权益,陈某某将该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蓝某某诉至法院。 澎湃新闻近日获悉,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后认为,原告陈某某报道的内容有明确的消息来源作为基础,内容不存在诽谤性言论,是新闻媒体正当行使言论自由和與论监督权利的行为,其报道...
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_新闻频道...
案涉微信公众号刻意在文章中使用“无良记者”“歪风邪气”等侮辱性词汇,并通过加粗字体突出强调,系对原告进行的直接侮辱。被告蓝某某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利用其公众地位扩大文章传播范围与公信力,放任原告负面信息扩大,主观上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过错。
涉发文侮辱记者,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法院_新浪财经_新...
财经记者陈某某在其供职媒体刊发某上市公司相关报道后,却遭人发文诋毁侮辱。为维护自身权益,陈某某将该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蓝某某诉至法院。 澎湃新闻近日获悉,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后认为,原告陈某某报道的内容有明确的消息来源作为基础,内容不存在诽谤性言论,是新闻媒体正当行使言论自由和與论监督权利的行为,其报道...
【护企进行时】造谣一张嘴?如此“按键”伤企于法不容-沈阳市沈河...
李某某是自媒体从业人员,注册运营多个自媒体账号。李某某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中,发布了多篇关于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评论文章,其中不乏针对某科技公司及王某的贬损性内容。某科技公司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删除案涉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汤计诉遭网络侵权案宣判:原媒体人刘虎被判赔礼道歉,腾讯无责
原媒体人刘虎因在其微信公号发布《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文章,他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被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退休员工汤计以网络侵权起诉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索赔160万元。 刘虎7月19日收到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新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刘虎的案涉文章中,对于...
新华社功勋记者汤计给刘虎扣“网络恶势力”帽子,被判道歉、赔偿
11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相关网帖针对性明显、措辞激烈,汤计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对刘虎名誉权的侵害,被判删稿、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汤计在微信群积极转发攻击刘虎的网帖,受到网友质疑 汤计现年68岁,退休前系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政文部主任、高级记者,2019年曾获得由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自媒体发涉企“假新闻”,法院判决:传媒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仅凭无法核实的片段化信息,就给企业扣上帽子,这不是舆论监督,而是不负责任的误导!”法官当庭指出,网络媒体发布涉企报道,必须恪守真实、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核实义务。 最终,黄浦区法院判决某传媒公司向某饮品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3万余元。庭后,某传媒公司主动删去了这则“假新闻”。
网友发布不实言论被农夫山泉起诉,一审法院判网民构成侵权赔偿5000元
网民俞某于2024年3月至4月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关于农夫山泉的不当言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该网民所发布的不实言论已对公司名誉权造成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网民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6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5月28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一审...
“唯流量”“抹黑”企业行为需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企业名誉权...
但该传媒公司随即在数个社交平台公众号发布文章,标题含有“独家”“传某饮品公司裁员20%”等表述,文章近半内容描述该饮品公司裁员及经营困境。该文章被多家媒体转发,导致上述不实信息广泛传播。某饮品公司认为某传媒公司侵害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某传媒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高法发布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但该传媒公司随即在数个社交平台公众号发布文章,标题含有“独家”“传某饮品公司裁员20%”等表述,文章近半内容描述该饮品公司裁员及经营困境。该文章被多家媒体转发,导致上述不实信息广泛传播。某饮品公司认为某传媒公司侵害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某传媒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造谣一张嘴?如此“按键”伤企于法不容
李某某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中,发布了多篇关于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评论文章,其中不乏针对某科技公司及王某的贬损性内容。某科技公司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删除案涉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案涉言论的前后具体情境、一般大众的理解等,可以综合...
诽谤记者案宣判:不容自媒体一再逾越法律“雷池”
7月27日,前某媒体记者刘名洋起诉微博自媒体“掌上智微”侵犯名誉权案件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被告“掌上智微”注册者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公司)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智微公司需向刘名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取证费200元。责令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通过微博账号“掌上智...
造谣一张嘴?如此“按键”伤企于法不容
李某某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中,发布了多篇关于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评论文章,其中不乏针对某科技公司及王某的贬损性内容。某科技公司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删除案涉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案涉言论的前后具体情境、一般大众的理解等,可以综合...
诽谤记者案宣判:不容自媒体一再逾越法律“雷池”
7月27日,前某媒体记者刘名洋起诉微博自媒体“掌上智微”侵犯名誉权案件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被告“掌上智微”注册者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公司)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智微公司需向刘名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取证费200元。责令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通过微博账号“掌上智...
“唯流量”“抹黑”企业行为需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
而且,杨某某发布案涉文章的时间恰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分销代理合同的前一日,内容直指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影响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目的明显。杨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企业名誉权,也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判决: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典型意义】...
网民发数千网帖辱骂车企被判道歉赔偿 律师:批评不能超出法律范围
11月10日晚,新能源汽车企业蔚来通过其法务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消息,称一网络账号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持续发布数千条侮辱、诋毁蔚来品牌和用户的内容,法院判决其在个人账号置顶道歉不少于60日,并赔偿蔚来经济损失。封面新闻记者获得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原告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