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4省市联手,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再优化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再优化。澎湃新闻获悉, 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1月14日,沪苏浙皖4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携手,发布了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3年,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出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局要闻 免罚轻罚再升级!长三角联合出新规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规范长三角地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升级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 2023年,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
沪苏浙皖4省市联手,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再优化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再优化。 澎湃新闻获悉, 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1月14日,沪苏浙皖4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携手,发布了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
“轻违不罚”有升级版!沪苏浙皖通用!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在2023年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再次携手,对规定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升级,原有的19条规定扩充至26条。新规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有哪些“升级”?总体上看,重点细化了免罚轻罚的...
#长三角出新规细化市监领域免罚轻罚##... 来自第一财经日报 - 微博
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免罚以及减轻处罚案件达2.5万余件,减免金额超过17亿元。相较于原版,2.0版规定在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升级,不仅首次区分从轻或者减轻的主要考量因素,而且更强调包容审慎与宽严相济,并细化了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完善不予处罚裁量因素认定标准。°免罚轻罚再升级,长三角联合出新规 ...
长三角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处罚新规2.0版发布 条款扩容至26条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于1月14日联合发布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规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9条扩充至26条,旨在以更精准的执法“标尺”惠及更广泛经营主体,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新规2月1日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在2023年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再次携手,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升级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解读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
随着市场监管形势任务变化,对长三角轻微违法免罚轻罚规定优化升级的需求日益迫切。一是一些免罚轻罚深层次、疑难问题不断显现,基层呼吁省级层面明确意见,进一步规范、调整。二是三省一市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如我省在2024年底修订升级轻微违法免罚轻罚规定及清单,扩充形成涵盖10类36项的免罚轻罚标...
长三角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新规发布 将于2026年2月起施行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进一步优化长三角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升级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该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免罚轻罚的适用条件和裁量因素进行了重点细化与完善。
长三角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新规明年施行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为持续优化长三角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升级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强调执法需兼具“温度”与“力度”。执法人员将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方式,督促整改与引导合规...
长三角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新规升级 将于2026年施行
据南通市场监管消息,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升级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该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以更精准的执法“标尺”营造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升级的2.0版《规定》由原来的19条增至26条,重点细化了免罚轻罚的适用条件和裁量因素的认定标
长三角“免罚轻罚”新规2月1日正式施行__财经头条__新浪财经
长三角“免罚轻罚”新规2月1日正式施行 安徽财经网讯: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在2023年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再次携手,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升级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
长三角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新规出台 将于2026年2月起施行
据江苏市场监管消息,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升级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该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此举旨在以更精准的执法“标尺”,为经营主体营造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新规2月1日正式施行_中国食品...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在2023年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再次携手,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升级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新规将于202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局要闻 省局法治建设工作连续五年入选...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申报的“优化升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机制 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统一”入选2025年全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这是自2021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连续第五次入选全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2023年1月,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免罚轻罚规定为蓝本,沪苏浙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
首次破题!长三角地区建立市场监管统一互认免罚轻罚制度
《规定》对分散于各种法律文件中关于轻罚免罚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同时,《规定》为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制度的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是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跨行政...
【安徽日报客户端】行政执法不再“为罚而罚”“一罚了之”
在此次沪苏浙皖四地共同推出长三角“免罚清单”之前,我省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2021年6月以来,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5个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轻违不罚,3月1日起实施!沪苏浙皖将统一执法尺度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日前,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国内首次!沪苏浙皖四地联合出台!
比如,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初次发生未注明发布单位名称或发布时间的情况,及时改正且危害不大的,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最大限度地统一了长三角区域文化市场和气象领域免罚标准,探索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执法规则统一、执法监管协同的新路径。 沪苏浙皖四地共同推出长三角免罚清单,是...
沪苏浙皖联手出台“免罚清单”,在国内尚属首次
清单最大限度地统一了长三角区域文化市场和气象领域免罚标准,探索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执法规则统一、执法监管协同的新路径。四省市联合出台轻微违法 “免罚清单”、跨省统一免罚标准,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同时,此次推出的长三角气象领域免罚清单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份气象领域“免罚清单”。据了解,沪苏浙皖共同推出长三角“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