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以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等为依据,在广告宣传中进行“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上述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剧“内卷式”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
...小字免责”!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官方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5-12-12 22:03 每经编辑|于绣菡 This is a modal window. 视频因格式不支持或者服务器或网络的问题无法加载。 Error Code : 4 关闭弹窗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
#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 来自元新闻 - 微博
#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财联社12月12日电,针对当前广告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用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
针对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新京报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针对当前广告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用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广告引证内容...
#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广告... 来自大事研究研究...
商家用超大字喊“5年0息”“大额红包”勾你,关键限制却藏在角落小字里,出问题就说“早写了,是你没看见”。现在市场监管总局新规明确:广告不能靠减小字号、变淡颜色藏关键信息,这“小字埋雷”的招彻底失灵了。先说说这些年商家的“小字套路”有多离谱。手机广告大字吹“逆光之王”,小字偷偷补“只是设计目标”;...
...小字免责”!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场监管总局...
官方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炒股第一步,先开个股票账户 邀您观看:官方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上述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剧“内卷式”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上述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剧“内卷式”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 来自笔耕太行 - 微博
#广告不得利用减小字号等进行补充说明#【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财联社12月12日电,针对当前广告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用在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对“内卷式”竞争“推波助澜”等问题,市...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不得用减小字号等补充说明
财联社12月12日讯,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
广告新规向“小字游戏”亮剑:监管笼头能否勒住营销野马?
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文件明确提出,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有效期限等内容时,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指南还规定,广告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内容。这意味着,那些隐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上述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剧“内卷式”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原标题:《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卢晓川 本文作者:央视新闻客户端 ...
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为更好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就《指南》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广告是广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以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等为依据,在广告宣传中进行“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广告是广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以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等为依据,在广告宣传中进行“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不得用减小...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不得用减小字号等补充说明 四大权益礼包,开户即送 邀您观看:“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引证广告不得用减小字号等补充说明
针对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广告是广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以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等为依据,在广告宣传中进行“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
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十一、引证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辨明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作出限缩或者不符合常理常识的解释。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成常态,商家广告满是“文字游戏”
近日来,商品广告上的大字与小字引发消费者关注。广告中占据显著位置的大字,用来突出商品功效、销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边缘位置的小字,则对大字信息作出补充和解释,意图消除可能带来的责任。记者在走访时发现,这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现象在很多商品广告上普遍存在。有些小字小到几乎要用放大镜才能看...
广告营销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监部门提示:勿玩文字游戏
preview近段时间,不少消费者诟病“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广告营销套路,广告中占据显著位置的大字,用来突出商品功效、销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边缘位置的小字,则对大字信息作出补充和解释,意图消除可能带来的责任。就此,11月28日,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