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朋友圈批评公司,法院:不侵权
该公司为此告上法院讨说法。记者近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判决员工涉案言论不构成对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法院指出,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发表正当的批评言论,不应认定为侵害用人单位的名誉权。当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发表的言论确有不妥时,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行为人过错程度
员工在朋友圈骂公司被判不违法,法院:驳回公司诉讼请求
广东某公司一员工面对公司的罚款要求时,在朋友圈发表了“公司发不出工资找事”“认住这个公司避坑啊”等言论,随后被公司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案涉朋友圈的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则改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被告的部分言论虽有不实之...
昆明一员工发朋友圈“骂老板”,竟被老板告了?法院这样判
被老板告了 原被告双方原为同一家公司的老板和员工,因追讨薪水问题发生纠纷,员工在朋友圈发布了明显带有指向性的贬损性、侮辱老板的词汇。老板看到后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损遂将员工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法院经审查认为,员工在朋友圈发布负面评论的行为,确实对老板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构成了侵权...
女员工辱骂领导,被开除,法院判了
一个月上海一老板杨女士因与离职员工李女士有工资纠纷,在朋友圈发布含李女士被前夫殴打细节的聊天截图,虽未点名,但结合互动可识别出李女士,还辱骂李女士。李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判杨女士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并保留至少一个月,承担 3000 元律师费,未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员工请假被拒朋友圈发脏话被撤职降级 仲裁、...
员工在朋友圈大骂公司 法院判不侵权 言论自由与容忍义务的平衡...
一名员工因不满公司处理,在朋友圈指责公司,引发了一场名誉权纠纷。该公司将员工告上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法院判决员工的言论不构成对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法院认为,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发表正当批评言论不应视为侵害名誉权
员工发朋友圈“骂老板”,竟被老板告了!广州互联网法院这样判_广东...
聂某于是起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请求判令冯某立即删除这条朋友圈;冯某在朋友圈向聂某赔礼道歉,道歉三天不得删除,以消除对聂某名誉权的影响;冯某支付聂某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整;本案诉讼费由冯某承担。 员工:我说的不是你 冯某则不以为然。她称,自己所发朋友圈文字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没有任何...
“吐槽东家”有边界 侮辱诽谤要担责 - 新华网客户端
法院审理认为,该前员工的言论超过正常意见表达的限度,对公司名誉权造成侵害,因此判决该员工在发布不实言论的微信朋友圈向公司赔礼道歉,保留时间不少于7日,并支付公司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数千元。 基于事实的“吐槽”受法律保护 员工在网络“吐槽”公司一定侵权吗?今年5月,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件显示,一员工在...
离职员工长期发文贬损和侮辱原公司,被判公开赔礼道歉
该院遂于2025年4月1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判令刘某侵害某科技公司名誉权,刘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声明向某科技公司赔礼道歉,声明时间不少于30天。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人民法院严格厘清“言论自由”与“侮辱诽谤”界限,维护企业商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的典型案例。
上海职场风波:员工吐槽引发法律诉讼,法院判公司违法开除
近年来,因员工在 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而被开除的案例屡见不鲜。员工在朋友圈中发表辱骂领导吸烟的言论,因此被公司开除。法院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近日,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徐某因对办公室吸烟问题心生不满,在朋友圈中发表了诸如“傻、去死”等辱骂性言论。公司据此认定徐某严重违纪,并解除了与其...
广州一员工发朋友圈“骂老板”,竟被老板告了!法院这样判…
老板于是诉至法院, 要求对方删除朋友圈, 赔礼道歉, 还要支付律师费。 员工发个朋友圈, 到底算不算侵权? 近日, 广州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书截图 老板:她严重贬损我的形象 据了解,聂某是广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原为该公司一名员工。
【典型案例】一员工疑似发朋友圈“骂老板”,竟被老板告了!怎么判?
另查明,案涉朋友圈现已经被设置为仅自己可见,评论内容也未见“卸磨杀驴”的内容。 判决:不足以认定侵权 因涉案朋友圈文字至近日法庭辩论终结仍未删除,本案适用民法典进行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中,聂某主张冯某朋友圈文字指向对象是自己,而冯某则辩称指向公司。虽然文字中的“他”代指聂某更符合文字使用习惯,但冯某对涉案朋友圈文字的解释亦有一定
第35期 | 在朋友圈骂公司,犯法吗?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罗某淇发布案涉朋友圈的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驳回广东某数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罗某淇侵害了广东某数字公司的名誉权,改判罗某淇承担侵权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罗某淇的部分言论虽有不实之处,但在罗某淇与广东某数字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
离职后辱骂用人单位被判侵权 劳动纠纷双方言论均应有边界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审结了两起名誉侵权案件,均是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中产生纠纷后,一方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引起,最终发表不当言论的一方被判决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王佳祺是某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被派遣至某文化公司工作。因个人原因,王佳祺离职后,就离职...
他离职后,在朋友圈辱骂老板!判了
11月21日,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获悉,近日,北京四中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小李因纠纷将前公司法定代表人小赵的个人照片及名字发到朋友圈公开辱骂,被小赵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小李公开致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及其他经济损失。小李在朋友圈“挂”小赵的信息并进行...
一员工在朋友圈大骂公司,法院判不侵权:用人单位应承担一定的容忍...
一名员工在朋友圈指责公司 这侵害公司的名誉权吗? 该公司为此告上法院讨说法。记者近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判决员工涉案言论不构成对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指出,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发表正当的批评言论,不应认定为侵害用人单位的名誉权。当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发表的言论确有不妥时...
广州一员工疑似发朋友圈“骂老板”被告上法庭 法院:不足以认定...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5日讯近日,广州一员工疑似发朋友圈“骂老板”,被老板告上法庭。员工发朋友圈到底算不算侵权?广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老板:她严重贬损我的形象 据了解,聂某是广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原为该公司一名员工。
高小微:员工发朋友圈“骂老板”,竟被老板告了!法院这样判……
另查明,案涉朋友圈现已经被设置为仅自己可见,评论内容也未见“卸磨杀驴”的内容。 判决:不足以认定侵权 因涉案朋友圈文字至近日法庭辩论终结仍未删除,本案适用民法典进行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中,聂某主张冯某朋友圈文字指向对象是自己,而冯某则辩称指向公司。虽然文字中的“他”代指聂某更符合文字使用习惯,但冯...
离职后长期发布侮辱原单位言论?法院:侵害企业名誉,判赔礼道歉
最高法表示,本案是人民法院严格理清“言论自由”与“侮辱诽谤”界限,维护企业商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的典型案例。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定刘某长期在微博平台发布针对企业和企业员工的恶意评价,客观上对该企业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侵害企业名誉。本案判决刘某停止...
典型案例:员工网上狂吐槽公司,公司怒告侵权,法院咋判?
各位打工人和老板们!员工在网上“畅快淋漓”吐槽公司,公司气得火冒三丈,直接把员工告上法庭,看看法院最后到底咋判的,这里面可藏着不少咱们在职场中得懂的门道呢!一、案例直击:员工发帖吐槽,公司怒而起诉 苏州有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员工孙高强在这工作的时候,那可真是满肚子委屈。工资就像“挤牙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