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友相约野钓,其中一人落水溺亡,家属索赔70万!法院判决:同伴无责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成审理了该起案件,最终判决老周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某日,小刘与老周二人相约一起前往江边网鱼。二人在下河涉水时,因河水湍急,小刘不慎落入水中,老周积极施救未果,二人被冲入深水区域并分开,后老周在下游某处自行上岸,而小刘溺水失踪。老周上岸后通知小刘家属并报警,警员在抵达现场后,与应急救援
2人相约野钓,一人溺亡后家属向钓友索赔70余万元!法院判了→
据媒体10月19日报道,近日,四川成都新都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小刘与老周平日喜欢去江边钓鱼,一次两人同行去钓鱼时,小刘不慎溺水身亡,小刘家属起诉了同行者老周,索赔70余万元。新都法院判决老周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图/视觉中国 某日,小刘与老周二人相约一起前往江边网鱼。二人在下河涉水时,因河水...
2人相约野钓,一人溺亡后家属向钓友索赔70余万元!法院判了_手机...
据媒体10月19日报道,近日,四川成都新都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小刘与老周平日喜欢去江边钓鱼,一次两人同行去钓鱼时,小刘不慎溺水身亡,小刘家属起诉了同行者老周,索赔70余万元。新都法院判决老周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图/视觉中国 某日,小刘与老周二人相约一起前往江边网鱼。二人在下河涉水时,因河水...
案例:男子酒后和朋友去水库钓鱼,淹死后家人索赔72万
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81.6mg/100ml,贾某父母遂将张远、张昌诉至法院,索赔733251元,并提出如下理由:1.张远在工作期间带贾某去钓鱼,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且在家人询问时,未及时告知其家属事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2.张昌作为水库承包人,每次钓鱼玩耍都收费30元每天,作为经营者,对游玩者有安...
2人相约野钓,一人溺亡后家属向钓友索赔70余万元!法院判了
据媒体10月19日报道,近日,四川成都新都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小刘与老周平日喜欢去江边钓鱼,一次两人同行去钓鱼时,小刘不慎溺水身亡,小刘家属起诉了同行者老周,索赔70余万元。新都法院判决老周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图/视觉中国 某日,小刘与老周二人相约一起前往江边网鱼。二人在下河涉水时,因河水...
一闹一讹!男子“夜钓溺亡”家属索赔72万,法院:请自己担责!
8月23号讯,广东中山市法院公布了一起溺亡纠纷案,一名男子夜钓超时不离开,凌晨时分掉入水中溺亡,家属将村委会和鱼塘经营者告上法庭,索赔72万,法院审理认为,死者应该自己担责,驳回了家属的无理索赔诉求。2022年7月6号晚上20点,蒲某和郭某下班后相约到南朗一家鱼塘钓鱼,鱼塘的管理员明确告知,只能钓到当天...
同行野钓好友溺亡,家属索赔70万!法院驳回:同行者无责 已采取了力...
同行野钓好友溺亡,家属索赔70万!法院驳回:同行者无责 已采取了力所能及的救助措施 社会新闻野钓钓鱼同行野钓好友溺亡家属索赔70万(编辑 平安) 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6分钟前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官方账号。 关注 发表评论 发表 相关推荐 自动播放 加载中,请稍后... ...
钓友突发疾病死亡,同行者是否担责?-中国法院网
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钓友身亡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通过综合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死者的身体状况、被告的救助过程等,认定身为被告的钓友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小伟、彭军、刘政三人同在重庆市大渡口区的一家公司上班,其中彭军还是张小伟的师傅,...
湖边垂钓溺亡谁之责?蔡甸法院这样判 - 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
孙某溺亡的境遇虽令人扼腕,但赔偿责任的认定需根据事实证据依法进行界定。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孙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安全注意义务,作为垂钓爱好者应当知道户外垂钓的风险,对跳入湖中捡拾浮漂的危险性应该能够预知,在浮漂落入水中后,因其会游泳不顾钓友劝阻自行下水捡拾浮漂,应承担主要责任。
男子夜钓不幸溺亡,家属索赔80余万元,法院判了
小华的家属以水库的主管部门和实际经营者刘某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法院 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俩男子夜钓溺亡,家属索赔72万,法院:塘主无责,曾极力劝阻 - 知乎
俩男子夜钓溺亡,家属索赔72万,法院:塘主无责,曾极力劝阻 小胡渔记 钓鱼人的数量越来越多,河边密密麻麻都是钓竿,很多钓鱼人为了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就逐渐向野外发展,或者更改自己的垂钓时间,避开高峰期的人群,夜钓就成了钓鱼人的流行文化。 当然,夜钓能够流行主要也是因为钓鱼的舒适感比较高,夜晚很安静,温度适宜,抬头有星空,河对岸是闪闪灯火,钓鱼人
纪实:辽宁男子钓鱼溺亡,家属向鱼塘老板索赔70万,结果怎样了
最后,法庭判定,徐某与鱼塘各自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负50%,而老刘则向徐某家人支付了70多万元的赔偿金。老刘在第一次开庭时就提出了申诉,但最终的判决还是没有任何变化。【***】徐某的落水,对其家庭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而老刘则为未能在鱼塘里救人而支付了费用。我只说一句话,人生在世,无论是垂钓还是外出,...
以案说法 | 钓友突发疾病死亡,同行者是否担责?_江苏检察网
张小伟死亡后,其家属认为一同钓鱼的彭军和刘政未尽到救助义务,将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8万余元,后又将赔偿金额改为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案涉的钓鱼活动并无组织者。三人参与的钓鱼活动具有自发组织、自愿参与、临时性等特征,活动不存在特殊组织结构。彭军未要求其余两人服从组织和管理,在钓鱼活动中不享有管...
...深夜赴野外河道钓鱼溺水而亡,死者家属索赔100余万元,法院判了!
小赵家属认为水利局在管理河道时存在重大过错,未在河道深坑周围树立警示标志,未采取措施将河道深坑填埋,故诉至法院,要求水利局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余万元。 水利局则认为,小赵深夜到...
未成年人相约游泳出事,家长向同伴索赔70余万元
几个未成年孩子相约至乡村无人看管的河流中嬉戏玩耍,意外却发生了。当一个孩子不幸溺水身亡,其他的未成年同行伙伴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期,上海松江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未成年人溺亡家长起诉同伴 16岁的小白和16岁的小林、14岁的小美(以上均为化名)相约一起去河边摸鱼虾玩耍。
两男子夜钓溺亡,家属要求赔偿72万,法庭:池塘无责,曾极力劝阻
事情过后,俞某的家属伤心欲绝,觉得要是鱼池执意要让俞某走,或是不让俞某进入,就不会有这样的惨剧,于是,他们将鱼池和村民委员会一起起诉,可是,经过审判,法院认定,虽然工作人员再三叮嘱,但俞某还是执意要走,所以,应由俞某承担全部责任,最终,驳回了72万元的索赔要求。“是的,虽然我们不清楚具体情况...
男子邀好友“野泳”溺亡,家属索赔140万
法院判决: 苗某不幸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故,其家属要求被告杨某、龚某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40余万的诉讼请求,同时对被告自愿支付3万元补助款予以确认。 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已生效。 据统计
...深夜赴野外河道钓鱼溺水而亡,死者家属索赔100余万元,法院判了!
小赵家属认为水利局在管理河道时存在重大过错,未在河道深坑周围树立警示标志,未采取措施将河道深坑填埋,故诉至法院,要求水利局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余万元。 水利局则认为,小赵深夜到偏僻地点钓鱼,自甘风险将自身置于危险之地,应由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小赵溺亡与...
男子意外溺亡家属索赔80万元,法院却这样判
在2022的某一天,小华与两名同事前往某水库钓鱼,并向水库实际经营者刘某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然而,在凌晨1点11分,小华意外溺亡。小华的家属随后将水库的主管部门某管理局和实际经营者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总计超过80万元。刘某的主张 在庭审时,刘某认为小华在超出钓鱼时间也就是下午18时至24时钓鱼,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