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第十八条【平台义务】 平台提供者收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的,应当在2日内采取暂停服务或者其他管控措施;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或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应当立即停止服务。平台提供者应当将处置情况及时反馈给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平台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_央广网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平台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记者今天(16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聚焦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重庆发布《无堂食外卖经营服务规范》 团体标准
6月18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无堂食外卖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无堂食外卖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标准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对无堂食外卖经营服务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规范了行业使用术语,明确了无堂食外卖、食安封签等关键术语的定义。界定了企...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_上观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 每经网
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新闻频道-和讯网
第十四条【平台信息公示和加注】 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首页以及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无堂食外卖提供者)主页面对无堂...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新蓝网
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规定》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来源:央视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 来自澎湃新闻 - 微博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
市场监管总局: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_凤凰网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
市场监管总局: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人民财讯10月16日电,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平台提供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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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聚焦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其中提出,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平台提供者应...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平台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__财经头条...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近期面...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平台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_手机新浪网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近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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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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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