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却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中,为避免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根本不管”,《规定》明确,企业总部每年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却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对全链条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每年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却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记者 谢龙飞) 责任编辑:【叶攀】版权声明:中新视频版权属中新社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的使用行为,本社将依法追究其...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却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9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该局举办的专题发布会上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对全链条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每年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绝不...
市场监管总局:连锁餐饮企业不能只开店、不管店,只收费,不担责!
孙会川表示,通过实施《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告诫广大餐饮连锁企业——不能只开店、不管店!不能只收费,不担责!唯有将安全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品牌才能行稳致远。(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近日,市场监管总 ...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9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规定》重点细化了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承担并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着重解决一些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_手机新浪网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 格隆汇9月28日|据中新网,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外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9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规定》重点细化了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承担并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着重解决一些餐饮连锁企业总部...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国际金融报社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9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规定》重点细化了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承担并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着重解决一些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24小时-虎嗅网
市场监管总局: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不担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9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规定》重点细化了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承担并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着重解决一些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
连锁企业总部禁止转嫁食品安全责任,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
其中明确,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总部不得通过签订合同、约定免责条款等方式转嫁食品安全责任。此次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9月4日。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辐射地域广,门店、从业人员、消费者众多,经营食品数量大、品种多,供应链条长、环节多,公众关注度较高...
食安新规指剑连锁餐饮,加盟店违规,总部也将担责
我国餐饮连锁化率逐年提高,万店品牌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却是,靠加盟撑起千店、万店的连锁餐饮品牌集体“翻车”。很快,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将有专门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新京报》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8月5日至9月...
瞭望|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不能当“甩手掌柜”-新华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34条的新规,针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定义范围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等问题,明确监管要求。这标志着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监管进入精细化阶段,为破解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困局提供了制度基础。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辐射
总部不得转嫁责任!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征求意见_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邵蓝洁)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外卖吃到发霉菜别慌!新规终结总部甩锅时代:你的餐桌安全,终于有人...
“吃了半碗黄焖鸡,上吐下泻住了三天院,花了一万多医疗费,结果总部说加盟店自己的问题,跟他们没关系。” 济南消费者李先生的遭遇,道出了无数连锁餐饮食安问题受害者的无奈。但这种 “总部甩锅、门店担责” 的行业潜规则,可能随着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的新规成为历史。从 “督促” 到 “兜底”:责任链上的...
「渝论」两江评|连锁餐饮不能只盯“钱”不盯食品安全
连锁餐饮的发展不能只有速度,没有良心。一些品牌声称“统一配送核心食材”,但默许加盟商自行采购辅料,为低价劣质食材打开方便之门,供应链监管更是空心化,审核机制流于形式,内部惩戒机制约等于“自罚三杯”,这些舍本逐末的行为,只会让树起来的牌子倒得更快。食品安全没有捷径,品牌方必须重视加盟责任,共建安全...
重磅信号!“总部不能甩锅了”,餐饮品牌怎么应对?_门店_应当_管理
2025年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是针对这一现状提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2 该规定通过构建覆盖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三级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贯穿于连锁餐饮经营的各个环节,体现了从被动监管向主动预防的管理思路转变。
压实总部责任,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不容“甩锅” | 新京报社论|...
▲拟出台的新规要求,食品连锁企业总部必须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图/IC photo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将有专门的监督管理规定了。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5日至9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餐饮连锁是风险链也是责任链
为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重点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听起来有距离感,其实近在咫尺、满街都是。小区...
压实总部责任,#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不容甩... 来自新京报 - 微博
【压实总部责任,#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不容甩锅# | 新京报社论】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5日至9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显示,我国餐饮连锁化率已从2019年的13%提升至2024年的21%,连锁品牌市场...
新规强化食品连锁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总部责任为核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此次新规包含34条内容,旨在解决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在食品安全责任方面的难题,以精细化的方式加强管理。这份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因其广泛的地理覆盖、众多的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