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骂人,湖南一女子被丈夫起诉!法院判了
对于刘某要求杨某在朋友圈、抖音等平台道歉的请求,因该请求与杨某侵害其名誉的影响范围不相当,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3栋业主群”“20人微信群”向刘某赔礼道歉,道歉内容不少于200字。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不豁免侵权责任,人格权的保护不受身份关系限制。夫妻关系虽然具有人身依附性,但是双方仍是独立
微信群骂丈夫“断子绝孙”被判道歉:法律视角下的家庭言论边界
判决书中"婚姻关系不豁免侵权责任"的表述尤为关键。法官明确指出,微信群作为"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公共空间",其言论传播具有社会公共性。这与此前芷江县某村民微信群诽谤案形成呼应——两案共同确立了"影响范围相当"的道歉原则,即侵权责任的承担应与损害影响范围相匹配。侮辱性言论的司法认定"三阶法则"根据民法典1024...
妻子微信群多次辱骂丈夫被起诉妻子微信群辱骂丈夫被判在群中道歉...
妻子微信群多次辱骂丈夫被起诉妻子微信群辱骂丈夫被判在群中道歉法官称婚姻关系不豁免侵权责任Video Player is loading. 00:00/00:00 Loaded: 0% 视频加载失败,请查看其他精彩视频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
离婚后在微信群中辱骂前夫? 法院:构成侵权,道歉并赔偿!
近日,南川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微信群中辱骂前夫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依法判决辱骂者在发布消息的微信群中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案件详情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于2008年3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一女名王某甲。2021年4月2日晚,因家庭纠纷,被告张某在某社区微信群中...
当婚姻纠纷遇上网络暴力:微信群辱骂“小三”为何被判侵权? - 知乎
事件回顾:一场微信群引发的名誉权之战 2023年11月,珠海市民张女士因怀疑丈夫与澳门居民李女士存在情感纠葛,在“校车家长群”中发布多条消息,直指侯女士为“小三”,并附上照片及通话录音。群内成员多为学生家长,消息迅速发酵。侯女士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需在群内连续3日公开道歉,但驳回了1万...
女子离婚后在微信朋友圈诋毁前夫 《来宾日报移动数字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韦志娟 记者 陈霞) 日前,兴宾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诋毁前夫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连续3日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道歉信,并向张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唐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24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经双方协商,张某...
一女子在微信群里骂人,荔波法院这样判!
被告覃某因对原告潘某添加其丈夫微信并发表不恰当言论感到不满,便在微信群辱骂原告,被告的言论很容易致使微信群成员陷入错误判断,进而对原告的品行产生怀疑,造成其人格受贬损、名誉被诋毁的后果,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被告发表的涉案言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
夫妻俩在村民微信群辱骂他人 法院:道歉并赔偿! - 武陟县法院网
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本案中被告二被告在微信群中发布未经证实的言论造成原告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判决二被告在案发的微信群内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不仅恢复了原告...
微信群内表言论 贬损人格需担责-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杜某夫妇要求被告王某赔礼道歉,合法有据,应予支持。书面道歉的范围应与侵害名誉权的影响范围相一致,道歉的内容、时间应当符合消除影响的实际需要。王某在涉案的微信群里发表了侵害二原告的言论,故二原告要求王某在上述微信群内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合情合理。因王某的侵权行为,二原告在精神上遭受一定的痛苦,要求王某...
微信群中互骂近一年,闹上法庭如何解?-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因经济纠纷,两人在微信群中持续使用侮辱性词汇互骂近一年。这种“网络对骂”行为是否都构成名誉侵权?双方都要求对方道歉赔偿,责任该如何认定与划分?近期,长乐法院金峰法庭审结一起因微信群互骂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本案中,陈某甲与陈某乙因一笔数万元金额的民间互助会会钱产生纠纷,陈某甲被指拖欠该款项。自2023年12...
枫桥式法庭创建 | 微信群谩骂引纠纷,法官调解促言和-阳城县法院
在“某工作群”中,张某因家庭矛盾,先是在群里辱骂其丈夫孙某甲,后发展为辱骂其丈夫孙某甲的弟弟孙某乙。双方矛盾激化后,派出所出面调解,要求张某不得再在微信群内发送谩骂信息,并赔礼道歉。但双方仍争执不下,张某只同意不再在微信群内发送谩骂信息,拒绝赔礼道歉。后孙某乙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
小丽因名誉权纠纷被判道歉并赔偿
因此,小敏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丽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具体而言,小敏要求小丽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泉滨家园和翰林家园的业主微信群中公开道歉;同时,她要求小丽支付1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对名誉权的认定 在审理此案时,法院认真聆听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小丽的行为被...
以案释法 | 新娘与前妻私下诟谇,是否构成侵权? - 酒泉法院网...
名誉权纠纷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应从行为人是否实施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损害事实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来审查判断。本案中,原、被告因情感问题发生纠纷,被告不能采取理智方式妥善处理,短信中使用辱骂性质的不文明用语,与社会提倡的文明礼貌等价值导向不符,应予...
以案释法 | 新娘与前妻私下诟谇,是否构成侵权?
名誉权纠纷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应从行为人是否实施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损害事实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来审查判断。本案中,原、被告因情感问题发生纠纷,被告不能采取理智方式妥善处理,短信中使用辱骂性质的不文明用语,与社会提倡的文明礼貌等价值导向不符,应予...
为离婚在群内诋毁丈夫?法院判了! - 盛恒律师事务所
本案的争议点是,李某发布在奉某家族微信群的内容是否构成对原告名誉、人格权的侵犯。李某在奉某家族群中发布个人自述时,二人尚属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在诉讼离婚。就李某在群中的自述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双方家庭矛盾、情感纠纷的产生及发展过程进行陈述及分析,陈述部分事实附上了照片印证,部分内容是对其...
损坏他人名誉被判“公开道歉”,却恶意道歉“火上浇油”?法院:强制...
在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损害他人名誉被起诉,法院判决在该群内公开赔礼道歉,却恶意道歉“火上浇油”?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名誉权纠纷,对被告温某的恶意道歉行为予以训诫。 温某系南岸区某小区业主,在业委会换届期间,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损害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某的名誉。王某遂诉...
妻子在群里诋毁丈夫能起诉吗
如果妻子拒绝承担上述责任,丈夫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裁判。在诉讼过程中,丈夫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妻子的诋毁行为以及该行为对自己名誉权造成的损害。 综上所述,妻子在群里诋毁丈夫,丈夫完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
业主群骂人拒道歉?法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赔礼道歉没商量!
依据《民法典》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对不等于可以随意侮辱、诽谤他人。最终,法院判决彭某必须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公开向胡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官提醒: 微信群不是“情绪垃圾桶” ...
三强三优 • 法官说法⑰丨微信群内骂人,她被判赔1000元!
被告在微信群里多次公开对原告进行辱骂、贬损,侵害了原告名誉权,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穆某某名誉权的行为,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姐妹家政交流群(441人)”、“菏泽家政保洁公益互助平台1群(500人)”微信群分别发布向原告道歉声明并置顶7日,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一女子在网络平台辱骂她人 法院判了!
法官说法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张某某通过抖音和微信群多次发布直接或含沙射影辱骂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