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学生溺亡,主要责任人判几年?
在量刑方面,经调查被认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人员,若无其他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可能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被认定对事故负次要责任的人员,则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同时,如果调查认定这家企业对事故负有责任,那么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将面临120万元以上
6名学生参观学习意外溺亡,律师详解刑责认定关键
2016年河北某钢厂5人坠亡案中,安全科长因未检查检修平台扣件,被判4年有期徒刑。两案共性在于:均涉及多人死亡、责任人员对隐患长期漠视。差异点在于:钢厂案死者为作业人员,而本案受害者是无专业防护的学生,主观过错程度可能加重。根据《刑法》第134条,本案可能面临两种量刑:基础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名学生溺亡事件家属发声:还原真相,监管盲区必须打破
刑辩律师薛红玲直言,此次事件属于典型的安全责任事故,符合“重大伤亡事故”标准,且情节特别恶劣(死亡3人以上)。若调查证实格栅板脱落系设备维护缺失、承重设计缺陷或安全检查疏漏所致,企业管理人员可能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主要责任人员量刑可达3-7年有期徒刑。此外,事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还面临行政...
6 名大学生实习溺亡,溺亡学生家属:他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
企业管理人员可能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主要责任人员量刑可达3 - 7年有期徒刑,同时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对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这表明在此次事件中,责任的界定是有法可依的。
6名学生溺亡事件!家属发声,已有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红玲分析指出,若调查证实格栅板脱落系设备维护缺失、承重设计缺陷或安全检查疏漏所致,企业管理人员可能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主要责任人员量刑可达3-7年有期徒刑;同时,事故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对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企业公众号曾提及...
6名大学生溺亡后续!事故现场曝光,车间主任曝经过,家属发声
律师薛红玲点出关键:“若证实企业明知隐患不整改,责任人最高可判七年。那些格栅板采购单、维修记录,都是追刑责的铁证。”写在最后:这事儿真是让人堵得慌。六个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太可惜了!矿浆是沉淀了,裂缝也焊上了,可这六个家庭的心啊,却被掏空了,这辈子都缓不过来。希望这次的调查能彻底...
东北大学6学生参观溺亡 律师:企业或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若调查证实设备维护缺失或设计缺陷,企业涉嫌《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直接责任人最高可判7年。2.学校组织失职恐担主责 学校作为活动组织方,被指未充分评估风险。东北大学老师称此类参观“已组织多年很安全”,但律师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5条要求学校校外活动必须配备充足师资及应急预案。 若查实随行老师不...
6名大学生溺亡事故最新进展:3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被控制的3人包括企业安全总监王某、当日值班长李某以及校方实习带队教师张某。审讯记录显示,王某承认明知格栅板存在隐患却未采取加固措施;李某擅自批准超员参观且未配备应急装备;张某则未按规程进行现场安全确认。检察机关将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遇难学生家属提供的通话录音证实,事发...
律师解读6名学生参观学习意外溺亡:企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7月23日10时20分许,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浮选槽区域格栅板因无法承受重量而脱落,企业可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有效...
6名学生参观企业溺亡,相关责任人会判刑吗?家属能得多少赔偿?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2024 年江西化工厂 3 名实习生因参观通道围栏断裂坠亡事故中,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就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惩处。
6名大学生中金黄金实习溺亡,谁该担责?赔多少?一文讲清楚
法律依据:《刑法》第134条 如果企业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多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死亡人数超过3人就是“特别严重”,相关责任人(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主管)可判3~7年有期徒刑。东北大学:组织失误,负次要责任 是学校组织的实习,进入高危生产区却没有充分培训、没有限流、没有风险评估;学生不是自由参观,是受
判决来了!楚雄6名未成年人相约玩水发生溺亡,各方责任如何划分?
小彩年满9周岁,小丹年满6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人在跟随同伴玩耍的过程中,均是服从小春、小艺等人的安排,也未随从小春等人进到水塘里泡脚,而是单独在岸边玩,对小春溺水死亡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小彩、小丹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
6名大学生溺亡涉事矿企3人被抓
局部更换”,但仅采用目测方式验收,未按GB/T 34340-2017《钢格栅板》标准对焊缝进行磁粉或超声无损检测;其二,平台两侧缺失“承重≤2人”的永久性标识,现场也未设置限员门禁;其三,东北大学与企业2024年12月签订的《教学实习安全协议》仅笼统约定“确保学生安全”,未细化现场监护人员配比(实际1人监护12名学生)...
初中生结伴饮酒后湖边溺水身亡,谁担责?
关于小蒋等六名未成年人被告及其监护人的责任判定。 小蒋、小陈与小胡共同饮酒,酒后与小何等人一同到湖边玩耍并参与了下湖泡脚、戏水等危险行为,以上被告均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小胡下湖具有危险性,但均未制止小胡下湖的危险行为,未能尽到相互照顾、提醒的义务,故对...
6名青少年结伴玩耍,不慎掉入黄河,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吗
一般来说,发生未成年人游泳溺水身亡的事件,属其监护人监护不力,具有重要过错,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2015年,小学生谢某与熟识的小伙伴在水池边玩耍,由于水性不好导致溺水身亡,其家长将四名同学的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谢某与同学何某决定去河边玩耍,在其到达河边后又遇见其他三个人...
随班就读学生溺亡一般判刑几年
随班就读学生溺亡一般判刑几年的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随班就读学生溺亡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规1 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
六个十多岁未成年孩子一起洗澡淹死一个 别的孩子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综上所述,六个十多岁未成年孩子一起洗澡淹死一个的情况下,其他孩子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取决于他们在事件中的具体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情况下,如果其他孩子没有实施直接导致溺水危险的行为,且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则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如故意推搡、未履行救助义务等,则可能需承...
6名大学生溺亡事故最新调查:3人被抓,别让安全成摆设
2025年7月23日上午10时20分,内蒙古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东北大学的六名学子在参观浮选工艺时,因一块钢格栅板的轰然脱落,瞬间坠入深达两米的浮选槽,不幸溺亡。另有一名带队老师身受重伤。这六名平均年龄仅20岁的大学生,在黏稠如泥石流、腐蚀性极强的矿浆中,甚至来不及呼救便被吞噬。这绝非冰冷的事故通...
六大学生内蒙古溺亡事件,三责任人被刑拘
然而,就在2025年7月23日,这块“安全典范”的招牌轰然坠落,六名东北大学的学生,竟在这片“零事故”的土地上,因浮选槽格栅板脱落而溺亡。这并非一起孤立的悲剧,而是对当下企业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与责任虚置,一次最为血腥且无情的反讽。这起惨剧迅速引爆舆论,新华社的“四问”直击要害:格栅板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