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婴案”:收买婴儿买家不予起诉!原因公布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媒体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 两份肥城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二人于
因过追诉时效期,检方决定对“山东入室抢婴案”被抢男婴买家不起诉
7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姜甲儒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李圣处获悉,在“山东入室抢婴案”中,18年前收买被抢男婴姜甲儒的买家父亲刘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于2024年7月8日被移送至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25年7月7日,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前的寻人启事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因涉嫌收买...
因已过追诉期,“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买家被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
据九派新闻,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李圣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另据潇湘晨报,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告诉记者...
因过追诉时效期,检方决定对“山东入室抢婴案”被抢男婴买家不起诉
7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姜甲儒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师李圣处获悉,在“山东入室抢婴案”中,18年前收买被抢男婴姜甲儒的买家父亲刘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于2024年7月8日被移送至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25年7月7日,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前的寻人启事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因涉嫌收买被拐...
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检方对买家作出不起诉决定,律师:可寻找证据主张...
7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姜甲儒的家属处获悉,“姜甲儒被拐案”(即“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的买家(也是“养父”)刘某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因已过追诉期,被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 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告诉记者,不认同检察院的决定,将进行申诉。乔守芬还表示,甲儒还是个孩子,此前已经因此事受到了17年的“...
检方决定不起诉18年前“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买家,被抢孩子母亲:将...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4人入室抢婴案贩卖案”中的买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其原因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该案中2006年被抢卖的姜甲儒,如今已经19岁。9日下午,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会进行申诉。 乔守芬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在8日当天收到了检察院寄来的邮件。打开后才得知是不起诉决...
因过追诉期“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买家不被起诉,被害人决定申诉
7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对“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中的买家夫妇作出不起诉决定,原因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7月9日,被抢孩子的母亲乔守芬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于昨日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不认可肥城市检察院的决定,她认为,买家夫妇存在逃避侦查行为,不受追诉时效期限限制,目前正和律师准备上诉材料。7月8日,被害人...
检方决定不起诉18年前“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买家,被抢孩子母亲:将...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4人入室抢婴案贩卖案”中的买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其原因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该案中2006年被抢卖的姜甲儒,如今已经19岁。9日下午,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会进行申诉。 乔守芬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在8日当天收到了检察院寄来的邮件。打开后才得知是不起诉决...
山东抢婴案买家免于起诉生母发声:不认同要申诉!人贩子还在等判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家因过追诉期免于起诉,生母含泪申诉:绝不放过!7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18年前收买被拐男婴姜甲儒的刘某强夫妇作出不起诉决定。检方认定他们犯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这个决定让苦等18年的姜甲儒生母乔守芬非常悲愤,她明确表示:“绝不认同,必须申诉!”孩子...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主夫妇被认定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受害方将申诉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两份肥城市检察院不...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主夫妇被认定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受害方将申诉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两份肥城市检察院不...
检方决定不起诉18年前“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买家,被抢孩子母亲:将...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4人入室抢婴案贩卖案”中的买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其原因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该案中2006年被抢卖的姜甲儒,如今已经19岁。9日下午,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会进行申诉。 乔守芬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在8日当天收到了检察院寄来的邮件。打开后才得知是不起诉决...
山东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买主被检方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姜甲儒妈妈...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也向...
紫牛热点|“山东入室抢婴案”后续:检方对买家做出不起诉决定
7月9日,此前备受全网关注的山东肥城“入室抢婴案”有了最新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处获悉,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山东入室抢婴案”的买家刘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据乔守芬向记者提供的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于2024年7月由公安机...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主因过追诉期不起诉 姜甲儒母亲:正准备申诉
就“山东入室抢婴案” 作出不起诉决定 认定收买被拐卖男婴的刘某强夫妇 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受害方姜甲儒生母对此结果表示不服 将向泰安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2006年11 月,曾某某(另案处理)得...
“山东入室抢婴案”后续:检方对买家做出不起诉决定_扬子晚报_2025年07...
7月9日,此前备受全网关注的山东肥城“入室抢婴案”有了最新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者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处获悉,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山东入室抢婴案”的买家刘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据乔守芬向记者提供的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书显示,刘某某因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于2024年7月由公安机...
山东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买主被检方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姜甲儒妈妈...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
山东入室抢婴案最新进展 买主被检方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大象网
7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姜甲儒的家属处获悉,“姜甲儒被拐案”(即“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的买家(也是“养父”)刘某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因已过追诉期,被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告诉记者,不认同检察院的决定,将进行申诉。
姜甲儒被抢案对买家不起诉,李圣律师表示申诉,金羊网硬挺
姜甲儒被抢案对买家不起诉,李圣律师表示申诉,金羊网硬挺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的买家构成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买家不起诉。姜甲儒被抢案对买家不起诉,引来舆论关注和批评声浪。一纸不起诉决定书,终结了长达十八年的罪恶。2006年12月...
“山东入室抢婴案”买主夫妇被认定已过追诉时效不起诉,受害方将申诉
7月7日,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8日晚,受害人姜甲儒方代理律师、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不服,将向泰安市检察院申诉。 两份肥城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