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站附近打人男子曾确诊精神分裂症,是否会免除刑责?律师解析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肇事男子杨某曾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但这并不必然使其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杨某在殴打女子时处于发病期,且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但会进入强制医疗程序;如果处于精神正常状态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就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次他已被刑事拘留...
#深圳打人男子曾患精神分裂是否会免除刑... 来自红星新闻 - 微博
肇事男子杨某曾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但这并不必然使其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杨某在殴打女子时处于发病期,且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但会进入强制医疗程序;如果处于精神正常状态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就需承担刑事责任。“此次他已被刑事拘留,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
深圳地铁口打人摩的司机已被刑拘,曾确诊精神分裂症,律师:如肇事时...
深圳地铁口打人摩的司机已被刑拘,曾确诊精神分裂症,律师:如肇事时不在发病期间应负刑责 5月20日晚,深圳宝安区坪洲地铁口,一名摩的男司机殴打一名女子,引发关注。22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报显示,肇事男子曾确诊精神分裂症。对此有律师向极目新闻...
深圳地铁口打人男子已被刑拘,曾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律师:精神疾病...
杨某虽然患精神分裂症,但不是免责理由。若能证明发病与伤人行为直接关联,在确定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时会被考虑。 付建科普,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从事摩的司机这类职业存在较大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从事客运经营等需符合一定身体条件。精神疾病患者可能因疾病影响,不满足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要求。例如,患有癫痫、...
精神分裂症能否成为暴力免责金牌?深圳地铁口打人事件背后
警方通报:精神病史成焦点,刑拘≠免责 深圳宝安警方迅速抓获嫌疑人杨某,并通报其曾确诊精神分裂症,目前已被刑拘。但律师付建指出:精神病≠免死金牌!若施暴时杨某处于发病期且无法自控,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若精神正常,则需负全责。争议点:-从业资格存疑:精神疾病患者能否从事摩的等高风险职业?-赔偿...
深圳摩的司机当街殴打女孩!施暴者精神病史曝光,网友炸锅
5月20日晚,深圳坪洲地铁站外发生骇人一幕。一名摩的司机因女孩拒绝乘车,竟当街揪住其头发疯狂殴打,甚至试图驾车冲撞路人。警方通报称,施暴男子杨某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目前已被刑拘,案件细节仍在调查。现场目击者用手机拍下的画面里,黑衣男子杨某的暴行让人后背发凉。当时两名女孩刚出地铁站,杨某凑上去用“...
深圳一女子拒坐摩的被打后续,警方:已抓获,曾确诊精神分裂症!
这段视频让全网后背发凉:“这是故意杀人未遂啊!”“扫黑除恶这么多年,还有人当街行凶?”法律博主指出,从拉扯到殴打再到驾车撞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更惊人的是警情通报:杨某确诊过精神分裂症。评论区瞬间分裂:有人痛斥“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也有人担忧“难道要他赔命?”律师提醒,...
紫牛快评|“禁摩”不能只禁守法人,“有病”不是司机打人借口
警方通报称杨某曾确诊精神分裂症,但未说明施暴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自控时可免责,但需强制医疗;若施暴时具备责任能力则需承担刑责。“精神病”并非“免罪金牌”。杨某如是发病期间,为何能开摩的揽客?有律师指出,当我们遇到精神病打人伤人时,可以找其监护人协商赔偿。协商失败,也可以...
精神分裂症打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_律临
法律分析: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 查看全文 高攀律师 执业15年 资质认证 2022-01-24 精神分裂症打人犯法吗 精神分裂症...
“地铁判官”:精神病打人犯不犯法?
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精神病人是否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或者是否具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进行判断;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对精神病人是否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或者是否具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进行确定,不可由行为人或者是办案人员进行确定;对于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绝不能...
“地铁判官”事件:精神病人打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知乎
案情回顾 近日,有一则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大妈跟一大爷因在地铁上占座引发激烈争吵,当大爷咄咄逼人的说出:“我占十个你也管不着!”时,身旁的年轻小伙儿突然扇了大爷一巴掌,边后退边说:“混蛋,占…
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否会负刑事责任_律临
精神分裂症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审查行为当时行为人是否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1、对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行为人,若其作出了犯罪行为且在犯罪时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则不需要负刑事责任;2、精神病人
“地铁判官”:精神病打人犯法吗?
“地铁判官”事件相关普法 殴打他人将面临什么处罚? 社会上常说 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是真的吗? 难道精神病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殴打他人将面临什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地铁判官事件法律解读
💡例如,地铁判官事件中,是否负法律责任取决于他实施掌掴行为时是否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即使有精神病,若在正常状态下打人,仍需负责。🔍司法鉴定需根据被鉴定人的具体情况、作案动机、目的、表现及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等,由精神医学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其民事行为能力或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部门参考鉴定结论和...
🚇地铁“判官”事件:法律如何裁决
🚇地铁“判官”事件:法律如何裁决? 🔥近日,青岛地铁上发生了一起因占座引发的冲突事件,一名男子因占座问题与两位大妈发生争执,结果竟出手打了其中一位大妈。此事迅速引发社会关注,该男子被网友戏称为“地铁判官”。👮♂️ 🤔那么,这位“地铁判官”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如果他有精神病,是否可以免责?
【渝汇普法】精神病人犯罪真的能免于刑罚吗? - 重庆渝汇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案件屡见报端,引发公众热议。例如,某地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期间持刀伤人,最终因司法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未被起诉。此类案件常被质疑:“精神病人犯罪是否真的可以逍遥法外?”实际上,法律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理绝非简单“一刀切”,而是结合科学鉴定与严格程序,平衡社会安全与人权保障。
合权普法|“地铁判官”事件:这个世界不能没有“神经病”! - 知乎
合权律师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来自专栏 · 合权热点普法 2 人赞同了该文章 9月4日,在山东青岛的地铁中发生了一件让人惊讶的事情,有位男士被称为“地铁判官”。 据其他乘客表示,这名“判官”行动果断,他为了维护公平,从隔壁车厢跑过来,稍作思考后,毫不犹豫地打了坐在...
释法|捅刺任达华,男子有精神障碍是否无需担刑责?律师这样说_南方...
释法|捅刺任达华,男子有精神障碍是否无需担刑责?律师这样说 7月20日晚,中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香港影星任达华先生被故意伤害案件的情况通报:经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精神检查和初步医学诊断,陈某存在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俗称“妄想症”)。案件详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地铁警察抓精神病犯法吗
警察在遇到精神病犯人时,应及时采取约束性措施,避免其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无法确定监护人或监护人无力监管的,警察可以协助将其送往当地精神病院进行收治。 综上所述,地铁警察抓精神病是否犯法,取决于精神病人的具体行为状态以及警察的处理方式。在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