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新业态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险覆盖不足...
“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新业态劳动者仍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险覆盖不足等现实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表示,新业态保险纠纷中,平台、第三方企业、保险机构、劳动者多主体之间矛盾交织,平台企业利用交易结构嵌套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突出;第三方用人单位推诿保障责任、保险配置缩水等...
北京金融法院:新业态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险覆盖不足...
“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新业态劳动者仍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险覆盖不足等现实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表示,新业态保险纠纷中,平台、第三方企业、保险机构、劳动者多主体之间矛盾交织,平台企业利用交易结构嵌套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突出;第三方用人单位推诿保障责任、保险配置缩水等问题频...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新业态劳动者普遍存在保险认知不足等问题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在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业态劳动者普遍存在保险认知不足、维权能力较弱的问题。宋毅表示,新业态劳动者群体来源广泛、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对保险认知不足。在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下,更关注订单数量和收入,忽视自身安全风险,缺乏主...
破局新业态保险强制搭售、“宽进严出”乱象 北京金融法院探索创新...
针对新业态保险合同关系中的相关行业、主体,北京金融法院分别给出具体建议。对于保险机构,北京金融法院建议对于实质由新业态劳动者负担保费,且与其人身健康利益直接相关的保险产品,将其明确列为投保人;对于现有模式无法覆盖的情形,补足保险产品供给。制定标准化理赔指南,实现线上快速定损与赔付。对于平台企业与平台合...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境:劳动关系认定不易,职业伤害保障不足
劳动者往往无法确定谁是雇主,即使特定主体被认定为用工主体,在其他主体对劳动者也有一定管理的情况下,仅由该主体承担责任也不恰当,从而使得法律关系定性难、用工主体确定难,即使企业和劳动者认定了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用工存在的许多新特征、新形式,也无法被现行劳动法律所顾及,这也同样会给新就业群体的权益...
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逐年攀升 北京怀柔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平台企业通过签订承揽协议、引导注册个体户、协议外包、众包合作等“去劳动关系化”手段模糊劳动关系和用工性质,致使对劳动关系认定更加复杂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呈现无社保、无兜底、无议价权的“三无”特征,社会保险缺位、算法管理严苛、收入分配不透明等问题突出,平台算法规则不透明也增加了事实查明的难度。新...
回应司法实践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 中...
鉴此,为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经认真研究,组织选编了这一批专题指导性案例。 二、本批指导性案例的主要内容 本批案例涉及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职业群体,聚焦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对司法实践...
...强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代表委员呼吁建立多层次的社保制度...
新业态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障缺失等困境 据全国总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络专项调查显示,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从业人员增加,八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担心收入不稳定或下降;四成渴望得到工作技能、劳动就业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破除职业长期发展障碍;39.2%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希望围绕计件单价、订单分配、劳动关系等...
...破题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三难”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哈尔滨松北检察破题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三难”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截至2024年年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的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已达3.2万余人,较2020年增长130%。这一群体在促进经济发展、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面临劳动关系模糊、权益保障不到位、法律风险较高等问题。
新业态劳动维权有新解 “不完全劳动关系”界定有新突破 _光明网
【春节特别报道】新业态劳动维权有新解 本报记者 杨召奎 编者按 去年以来,针对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难、缴纳社保难、表达话语权难等问题,政府部门、法院、工会组织、平台企业等都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在某些领域、在某些地方已经取得了突破。
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如何保障
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之间建立的是何种法律关系?与从业者建立实质用工关系的主体如何确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能否得到提升?本期【你问我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琰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问:“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之间建立的是何种法律关系?答:近年...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八个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
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举办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金融法院“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案件审理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厉莉表示,近年来,随着新业态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业态劳动者的保险权益保障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为强化司法指引...
基层微调研⑨ |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在哪里__财经头条
二、问题与困境:劳动关系难认定、职业伤害风险保障缺失 新业态用工关系界定模糊。调查发现,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占比很少。由于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平台通常不对从业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和控制,双方之间缺乏稳定的隶属关系,更像是一种“合作关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 中华...
答: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处理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在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裁审衔接机制实现全覆盖。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如今,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城市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然而“与人方便”的他们面对的工作环境并不友好,像外卖骑手送餐途中发生意外遭保险拒赔、网约车司机工作超过12个小时等问题引发大众关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升城市治理温度,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社会话题。
贾宇代表: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存在诸多痛点,亟须立法保障-十四届...
贾宇认为,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难以适应灵活就业的特点和需求,大量灵活就业人员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等问题,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在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不仅影响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制约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49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等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报国务院同意,2022年7月1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部分平台存在强制投保问题 要求劳动者开...
人民财讯4月28日电,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4月28日在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部分平台存在强制投保的问题,例如部分平台将劳动者投保特定保险机构的特定保险产品,与劳动者开单营业强行捆绑,要求开单营业必须投保。保费通常从劳动者收入当中扣除,涉嫌侵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实践当中,存在...
新业态劳动争议如何高效化解?这家法院开出协同共治新“药方”
平台企业通过签订承揽协议、引导注册个体户、协议外包、众包合作等“去劳动关系化”手段模糊劳动关系和用工性质,致使对劳动关系认定更加复杂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呈现无社保、无兜底、无议价权的“三无”特征,社会保险缺位、算法管理严苛、收入分配不透明等问题突出,平台算法规则不透明也增加了事实查明的难度;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787号建议的答复
2021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根据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的不同,按照双方形成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和民事关系,分类合理界定了平台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健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民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