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支持跨境电商转关出口
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支持跨境电商转关出口 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多项举措以优化航空口岸通关流程,提升国际货物中转效率。《通知》提出,优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主要航空口岸7×24通关保障制度。优化资源配...
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支持跨境电商转关出口
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支持跨境电商转关出口 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快空运跨境电商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空运渠道,将符合条件的境外退运、国货入区、境外进口等多种来源商品在综合保税区内理货分拣后集拼出口。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海关总署等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支持转关出口
海关总署等三部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支持转关出口 IT之家 2 月 26 日消息,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促进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发展,便利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好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优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海关总署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的具体要求,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二是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企业或其代理人无需再向海关提交收款电子信息;三是在杭州、宁波、上海等直属海关推广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四是在北京、天津、哈...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如下: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新华网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
海关总署: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如下: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海关总署发布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中宏网
中宏网讯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公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
海关总署发布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跨境电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称,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公告全文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认真落...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联合出台《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模式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创造更加便利、高效、安全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
行业动态|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公告称,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公告全文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
海关总署16项措施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
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海关总署提出,支持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中非失信加工贸易企业作为牵头企业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同时,对于新兴贸易业态发展,海关总署提出,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支持开展出口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监管业务试点,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开展,研究...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_中网资讯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利好跨境电商!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
一、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海关总署推出4条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举措
11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提出4条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公告提及的相关举措将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跨境...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联合出台《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模式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创造更加便利、高效、安全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经...
海关总署推出4条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举措
11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提出4条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公告提及的相关举措将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跨境...
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 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成都、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海关监管作业...
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_环球财经网|环球财经新门户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