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捕捞”式执法,跨省缉捕办案 - 脉脉
9月19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发起一场对于“远洋捕捞”型案件的研讨会,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有法律界专家指出,“远洋捕捞”式办案,指的是有逐利之嫌的跨区域执法,其根源在于地方财政困境催生了“趋利性执法”,由于罚没收入归于地方财政,这就对地方司法产生了影响。 法治是绕不过去的坎,...
解决远洋捕捞式办案,把罚没收入收归中央财政,就可以了吗?
远洋捕捞这个词,不是一个新词儿。早在今年年初3月份的时候,就有专家学者,对远洋捕捞式办案提出了解决办法。办法很简单,就是把罚没收入收归中央财政。什么意思呢?原话是由于罚没收入归于地方财政,这就对地方司法机关进行远洋捕捞式办案,产生了诱导。既然如此,那就设计一个干了活拿不到钱的方案,这样你干活的...
“远洋捕捞”日益严重!财政收入大降,只能靠异地逐利执法弥补?
简单来说,“远洋捕捞”就是跨地区执法,但请注意,跨地区执法并非都是“远洋捕捞”,是没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未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跨地区执法,“远洋捕捞”往往带有极强的逐利性,执法中通过查封、冻结等手段,为的是率先从企业那收到罚没款。说得再明确点,就是执法部门以执法为幌子从企业那捞点钱。“远洋捕捞...
远洋捕捞不为“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背锅
但使用“远洋捕捞”来比喻“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显然是不恰当的。将严重的违规执法行为简单化地称为“远洋捕捞”,是一种轻佻和不严肃的文风,其中不乏戏谑之意,并不有利于我们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从对“远洋捕捞”这一行业名称的借用来说,这种“借用”从语言心理上也暗含着对远洋捕捞行业和行业从业...
剑指“远洋捕捞”,最高检释放治理强信号!
“2024年1月至11月,最高检对收集到的1500余条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31件重点案件,分四批交相关省级检察院办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办结21件,另有2个案件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做...
远洋捕捞可以提异地管辖吗 最新规定
关于远洋捕捞是否可以提出异地管辖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异地管辖通常涉及的是司法程序中的地域管辖问题,而远洋捕捞活动主要受到渔业管理法规的规范,两者并不直接相关。在远洋捕捞的语境下,更关注的是捕捞活动的合法性、捕捞区域的限制、捕捞许可证的获取等,而非司法管辖权的问题。 远洋捕捞的法规依据: 远洋渔业活动...
北京大学赵宏教授:“远洋捕捞”式执法为何屡禁不止?
但无论是将罚没统一收归中央,还是严格限定罚没的范围,最重要的仍旧是公权力机关自身尊重法治原则、恪守权力边界。公权力机关也应该意识到,远洋捕捞、跨省抓捕甚至是超范围罚没,虽然能短期解决地方的财政压力,但其造成的却是营商环境的持久伤害,是对民营...
对“远洋捕捞”重拳出击,2024年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5.7亿余元 _ 东方...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小过重罚”“以罚代管”“远洋捕捞”等趋利性执法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 “最高检始终将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中之重。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加强管辖监督,对涉企案件,坚持以地域管辖为原则、指定管辖为例外。加强定性把关,办理跨省审查逮捕、审查...
远洋捕捞式执法,广东、浙江等经济大省积极应对,维护企业家权益
“远洋捕捞”这一渔业术语被法律人借用,特指“异地趋利性执法”,形象而又精准地戳中利害。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执法机关在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超范围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此现象愈演愈烈,已引起广东、浙江等经济大省的警惕。广东经济活跃,民营企业众多,政府和...
重磅!国务院发声:审查罚没收入,异地执法,“远洋捕捞”或将终结
例如,浙江省检察院揭露的一起事件中,警察擅自跨省拘留企业家并索取财物,这正是典型的“远洋捕捞”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家的权益,也影响了公司的发展!这属于异地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在没收企业家具财物后,这些款项直接转化为当地的非税收入!某些地区的非税收收入增长率竟然达到17%,而且增速相当迅猛,这种增长状态...
如何治理“远洋捕捞式执法”?罚没收入制度改革成焦点
但值得关注的是,该负责人还表示,财政部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变化情况,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将密切跟踪非税收入变化情况,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远洋捕捞’破坏的是平等、法治的营商环境,破坏的是司法公平正义,越是...
警察私带警械跨省抓人被判滥用职权罪,“远洋捕捞”为何频发?
其中问题是,办案机关里面留一部分比例的罚没收入,事实上具有了“奖励”性质,会奖励机关去更多地“远洋捕捞”,进行趋利性执法。因此,为了解决“远洋捕捞”等趋利性执法顽疾,法律界较为认同将罚没收入归于中央财政的做法。陈永生建议,“全国执法机关获得的罚没收入与诉讼收费要全部收回中央财政,纳入中央预算统一开支...
私自“远洋捕捞”,不能罚酒三杯就算了! - 知乎
最近,“远洋捕捞”这个词真的挺火的。火到有不少写这个话题的人,都会接到一通电话,要求删文。 之前,我写过一篇关于“远洋捕捞”的文章,结果收到一通电话,不得不把文章给删了。 何谓“远洋捕捞”,就是公安机关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家及其个人财产。由于这类行为明显有逐利执法之嫌,且...
粤海观潮:“远洋捕捞”式执法突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紧迫性
近年来,公安机关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家及其个人财产的“远洋捕捞”式执法案件频繁发生,破坏了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不仅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也降低了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
遏制“远洋捕捞”式执法,广东省两会亮明态度
针对备受关注的“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问题,广东省两会亮明坚决遏制的态度,特别是广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两次点名,还有许多代表委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给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更多的安全感。(一)“远洋捕捞”本指在大洋区进行捕捞作业,如今却成了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代名词,主要指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
国家发改委出手整治,遏制“远洋捕捞”式执法行为
国家发改委出手整治,遏制“远洋捕捞”式执法行为 远洋捕捞,通常指的是在200米等深线以外的广阔海域进行捕鱼、捕虾等生产作业。这类活动远离本国近海,需要跨越重洋,在大洋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进行。近年来,“远洋捕捞”这一词汇,在生产作业领域持续火热,同时,它也以一种新的形态进入了执法领域,形成了所谓的“...
重磅!国务院发声:审查罚没收入、异地执法,“远洋捕捞”恐终结
远洋捕捞:逐利执法下的经济之殇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道出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朴素道理。政府部门作为执法者,本应秉持公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然而,近年来一些执法机关却在畸形利益的驱动下,偏离了执法的初衷,甚至滋生出了“远洋捕捞”这样的怪象。何为“远洋捕捞”?
国家对远洋捕捞执法的规定
国家对远洋捕捞执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阐述: 一、远洋捕捞的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的,需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
国家发改委发文再点名“远洋捕捞”: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有关产权保护、涉企执法、企业家合法权益,特别是近期讨论较多的“远洋捕捞”的问题 ,直接关切企业利益,尤其是民企反映强烈。前不久公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在权益保护方面,也提出“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规范异地行政执法...
远洋捕捞:一首波澜壮阔的“摘瓜”史诗! - 知乎
远洋捕捞的重点是“远洋”,那么为什么地方政府要“远洋”捕捞?而不是“就近”捕捞?因为本地的民营企业依法向其纳税,还是要保护的,不能“摘绝”!至于外地的民企,纵使“摘绝”,“抱蔓归”的反正又不是它!不过一旦禁止远洋捕捞了,那又要如何解决财政问题呢?你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