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引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围绕如何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要求,坚持以“可诉性”为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更加符合程序规范、突出监督实效、三个效果统一等高质效办案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意见》所确立的高质效办案标准具备很强的指导性和
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内涵的三点阐释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四个要素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可诉性范围方面的要求,但也要重视另外两个关键要求,即值得并且能够通过司法途径予以保护的可诉性价值,以及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已经发展到相对稳定明确从而可以进行审理裁判的可诉性时机成熟等方面的要求。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
【三人谈】王旭光 徐向春 张嘉军: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核心要义与...
王旭光:以可诉性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化发展意义重大。如何正确理解可诉性,将可诉性要求转变为具体的办案规范需要认真研究思考。对可诉性应一分为二地看,“可诉”即可以提起诉讼的意思,“性”即具有相关性征、要素。事实上,任何...
【公益诉讼检察】周晓霞: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性”的学理解读和实践...
“可诉性”是一个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术语,但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诉性”问题不同于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从立法角度观察,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相关,换言之,不是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以...
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可诉性”判断标准研究_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一、公益诉讼检察“可诉性”标准的判断问题 (一)从公益诉讼适格被告主体判定。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被告主体适格是公益诉讼“可诉性”最基本的要素,被告主体是否适格需要从三方面确定:一是明确行政机关是否具有监管职责,二是明确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具体情形,三是审前程序结束后公益仍受侵害,检察机关...
检察日报 | 徐芳:将可诉性作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核心标准
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徐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明确将“坚持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作为准确把握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主要原则之一。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引领实践办案的当下,“可诉性”已成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
徐向春谈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为履职边界
徐向春表示,今年,最高检还将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重点针对拆真建假、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持续强调“可诉性”“作为区分检察公益诉讼和其他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其他检察建议的重要依据,‘可诉性’对于确保制度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徐向春在访谈...
以“可诉性”引领提升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_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强调以公益诉讼“可诉性”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意见》明确将“适格诉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作为判定“可诉性”的四项基本要素。“可诉性”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
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核心要义与具体把握_手机新浪网
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强调,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如何准确把握和运用可诉性,以实现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高质效办理,《人民检察》组织“三人谈·访谈”进行深入探讨,敬请关注。
最高检:以“可诉性”为核心推动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做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可诉性”为标准恪守履职边界,统筹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推动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个善于”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重在促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检察机关应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可诉性”促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
聚焦| 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逻辑展开
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2025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规范性。公益诉讼可诉性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要素,是确保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的关键所在。在当前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可诉性的重要性...
【对话·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理论与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
研讨会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法学会及16所高校科研机构3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余名实务专家参会。会上,濮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
最高检:以公益诉讼“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社会·法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2月19日受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聚焦“可诉性”这一关键,统筹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推动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徐向春表示,检察机关将以“可诉性”为核心,准确把握公益诉讼履职的介入条件、时机和尺度,严格依法办案,正确行使法律监督的法...
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可诉性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条款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法规1 二、检察公益诉讼的可诉性分析 诉讼主体的特定性:在检察公益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这与普通行政诉讼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诉讼主体的...
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判断标准
综上所述,检察公益诉讼的可诉性判断标准主要包括行政行为是否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以及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是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可诉的重要依据。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6月5日是六五环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落实以可诉性引领精准性规范性工作要求。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发布的本批典型案例有何特点?具有什么典型意义?
跨省域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法理阐释 - 民主与法制时报
跨省域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法理阐释 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4年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情况时通报,最高检正在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应重点关注跨省域检察公益诉讼。比如,2023年10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印发...
洛南检察 | 以可诉性为核心促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规范性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司法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随着案件范围的持续拓展和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如何确保办案的精准性与规范性已成为制约制度效能发挥的关键问题。可诉性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要素与逻辑起点,直接决定了案件能否进入诉讼程序并最终获得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