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男子景区行凶致一死一伤 律师解读:“有精神病史”并非免死金牌
他强调,“精神疾病不是免罪金牌,当一个人以病为刃刺向社会的底线时,法律必须以最严厉的方式捍卫生命的尊严。”
精神疾病不是“免罪金牌”!下陆法院一锤定音:该判就判!
下陆法院的这一判决,不仅给了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精神疾病绝不是 “免罪金牌”! 📢 您怎么看? 支持法院判决的,点个赞! 觉得本文有用,请点赞转发,让更多人了解高效解纷的“法院方案”! ...
律师谈19岁女生遭杀害,行凶男子有精神病史不是免罪金牌-现代快报网
陈凯表示,精神病史并不是嫌疑人的“免罪金牌”。是否追究刑责,关键看案发当时是否“因病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属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则不负刑责,但法院可决定强制医疗;部分丧失能力则应负刑责,但处罚可从轻或减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作案 ,与普...
精神病不是功勋章,更不该是免死金牌
只是,凡事总有例外,譬如,对犯下刑事案的罪人及其家属来说,精神病是竭尽全力也要贴上的标签,因为这是货真价实的免死金牌。换言之,在社会道德层面高度污名化的“精神病”,竟难能可贵地在法律层面获得了“救赎”。一、精神病可能存在造假嫌疑 在此次“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之前,已有过不少凭借精神病...
杀害19岁女生的嫌犯有“精神疾病诊疗史”,律师发声
通报显示,席某某有精神疾病诊疗史,此细节引发网友对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刑责的关注。 律师发声:“精神病史”不是免罪金牌 据中新网报道,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张晓彬律师表示: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
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只有明确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才能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让公众相信法律不会偏袒任何暴力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捍卫“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的原则,需要司法、医疗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据科学标准判定刑事责任能力,避免主观臆断或过度宽松;医疗鉴定机构需秉持专业精神,确保诊断结果的客观公正;...
精神疾病不应成为暴力的免罪金牌,社会治理需补上“监护链”漏洞
司法鉴定不是“免责保险箱”,法律须平衡医学与人权 依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认定需经严格司法鉴定,这本是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但现实中,部分案件却出现“一纸诊断书消解所有罪恶”的倾向。例如2019年上海精神病人砍杀小学生案,凶手因鉴定为发病期而免于刑责,引发公众对司法鉴定公信力的质疑。 本...
精神病不是免罪金牌!兵马俑被毁背后的法律困境与人性温度
目击者小林回忆,孙某翻越护栏后像“开了挂”,先跳上中层平台,再扑进5米深坑,两尊铠甲武士俑被他推得东倒西歪。游客惊呼“你要干嘛”,他却躺地捂脸一言不发。法律人一眼看穿要害:精神病≠免责通行证!《刑法》第18条写得明明白白——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免刑责,但强制医疗;间歇性发病期作案:照常坐牢...
官方发声:精神病非免死金牌,法律不容恶人逍遥法外
听说了吗?一冷知识:那些被强制治疗的家伙要是再犯事,那得加重处罚。这不,有个病人偷溜出医院偷电动车,法官一拍脑门,直接来了个“越狱+偷车”的双重罪名,一起算。所以说,精神病可不是免罪金牌,顶多算是个打折卡。学学德国人的较真劲 德国这地儿有个叫“保安处分”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你有病我给...
精神病是免死金牌吗
在大众认知里,似乎存在一种误解,认为精神病人犯罪可以免受法律制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精神疾病绝不是 “免死金牌”。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有着明确划分。首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
海归女家中遇害:精神病能否成为免罪金牌?庭审前夕追问真相
司法鉴定显示,梁某作案时处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状态,即虽患病但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这一结论引发争议:精神病史是否应成为减轻罪责的“护身符”?此前类似案件中,如2014年辽宁女子文莉勒死男友被判死缓,法院认定其作案时“控制能力正常”,而本案能否突破“精神病减刑”惯例,成为公众关注焦点。案件暴露的不仅
精神疾病非免罪金牌!少女之死拷问社会良知,正义何在?
一条消息刺痛了无数人的神经:一个年轻女孩的生命戛然而止,而凶手竟然想用“精神问题”来脱罪?这公平吗?难道精神问题就可以成为免死金牌?女孩的遭遇令人心碎,逝者已矣,生者该如何面对?我们能做的,除了表达哀悼,更重要的是追问真相,寻求公正。有人说,精神疾病患者犯罪也应该承担责任,只是量刑可以酌情考虑...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精神疾病不是“免罪金牌”,席某某的刑事...
19 岁女大学生在江西一景区被男子捅伤致死,警方通报嫌疑人已被刑拘,有精神病史,他将承担哪些责任? | 19岁女大学生刘某某在江西南昌梅湖景区遭23岁男子席某某持剪刀袭击,不幸身亡;施某受伤送医。席某某有精神疾病诊疗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精神疾病不是“免罪金牌”,席某某的刑事责任认定需依据《刑法》第18条进行...
精神病能否成为罪犯免死金牌
精神病不能成为罪犯免死金牌。 法律原则与规定 在法律上,精神病并不是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有明确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精神病患者就可以完全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必要的...
精神疾病是“免死金牌”吗?律师认为刑法第十八条有待修订
换句话说,正常的人能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不正常的人就不承担后果,还能伤害正常的人,这是什么道理。这个社会都愿变成不正常的人了。 05-28 11:01 山东 回复 3 沙昌燎tm 精神病不是免罪金牌。即使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定监护人不当履行监护职责造成后果,主观上至少存在过失,也应当依法追究监护人刑事...
精神病和未成年都不应该成为免死金牌,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当 “精神病” 三个字出现在新闻标题里,当未成年人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却免于重罚,评论区总会炸开锅。有人痛心疾首地质问法律不公,有人搬出 “人道主义” 试图平息争议。但我们必须直面一个尖锐的事实:精神病和未成年,从来都不是肆意践踏他人生命的 “免死金牌”,每个人的命,从始至终都是平等的。一、...
精神病是免死金牌? 最近总有人问:"精神... 来自斯文败类W律师...
最近总有人问:"精神病犯法真能当免死金牌?"咱先上法条: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控制行为时犯罪不担刑责,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清醒时作案——该蹲局子还得蹲(敲黑板)。举个栗子:2006年轰动全国的邱兴华杀人案,11条人命啊!家属坚称其有精神病史,但司法鉴定显示作案时他完全清楚自己在干啥,...
精神病是免死金牌吗? - 知乎
精神病人犯罪往往手段残忍、触目惊心,对被害人及其亲属就是无妄之灾,越来越多的人呼吁,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精神病人犯罪应当依法严惩。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精神病不是 免死金牌 法律依据
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有些所谓的“精神病人”,实际上只是存在一些性格缺陷、心理问题或者不良行为习惯,并未达到精神疾病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程度。这类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应当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不受任何精神疾病的免责保护。 综上所述,精神病并非免死金牌,精神病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