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一包了之”!食品安全新规要求学校食堂监管严于其他单位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要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推动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尤其是校长“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著增强。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尤其是对承包经营的食堂,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通过这个制度的实
杜绝“一包了之”!食品安全新规要求学校食堂监管严于其他单位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要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推动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尤其是校长“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著增强。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尤其是对承包经营的食堂,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通过这...
坚决治理“一包了之”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出台_部门...
规定还强调学校食堂责任,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情况做了细分。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同时,规定提出“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
食品安全再出两项新规:加强集中用餐单位监管,学校食堂最严
特别是对于学校食堂,规定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这次明确了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的配备条件和具体职责,并提出了‘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表示。...
食品安全新规落地 学校、幼儿园食堂违规将从重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情况做了细分,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规定》提出,考虑到学校、幼儿园的特殊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许可准入,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在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自营或承包情况,特别是以承包形式经营的,还需标注承包企业名称。对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要根据学校申请或报告等信息,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介入、现场指导,协助优化设计方案和流程布局。
...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本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认真...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事关学校、医院食堂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两部食品安全新规
坚决治理目前部分单位存在的“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的现象。二是强调了学校食堂的责任。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情况做了细分。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
教育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_其他...
校园食品安全,校方始终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回顾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校园食品安全案件,究其根源主要是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最新| 学校食堂、配餐“全网”监督!天津食品安全新规来了!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依法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十分重要。条例明确学校、校外配餐企业、有关部门等各方责任,着力健全制度机制。一是要求学校建立并落实餐食加工过程控制、集中用餐陪餐等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投诉渠道等信息。二是明确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运用“
校园养老机构食堂迎最严监管!违规将从重处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 2025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新规剑指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重点领域,通过细化责任分配、强化风险防控、明确法律后果,为老年群体及千家万户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营养、健康,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规落地,学校食堂监管全面升级
新规明确学校食堂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需对食堂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同时,学校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求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形成更专业的管理监督团队。并且,新规针对“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现象,厘清委托承包经营中各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在日常监管中,新规要求单位食堂、承包...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日前,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要求,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评价退出机制,与供货方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定期公示有关情况。要督促学校指派专人或工作团队负责进货查验,完善查验流程和报备制度,严防流于形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餐饮具消毒应以物理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的规定。 由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统一消毒或配送餐饮具服务的学校,要严格审查其消毒资质和能力,每批次索取并留存消毒合格...
学校食堂、配餐“全网”监督!天津食品安全新规来了!
四是明确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 (六) 完善我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授权,条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一是对食品小作坊、小餐...